12月22日,“广州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离岗位并记过”的新闻见诸微博,转帖跟帖者如潮。不少网友提出“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的声音。房地产档案馆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经与手段公布了个人信息,取得“正义”结果,是对是错?(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举报者“出师未捷先被撤”,引发争议很正常。人们会觉得,这是对腐败者的保护,对举报者的报复,有杀鸡儆猴的味道。但理性地看,惩办私自泄露个人房产信息的公务人员,捍卫程序正义,并无不当之处,当地做法遭受批评,错在“选择性正义”。
结果正义很重要,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同样无可置疑。程序正义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保护所有人,让正义的实现过程在法治轨道进行。打个比方说,刑讯逼供之所以不允许存在,就是因为背离了程序正义的要求。刑讯逼供固然可能逼出真凶,但还有可能逼出冤假错案,让每个人成为潜在的受害者。已故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有句名言:“罪犯逃脱法网与政府的卑鄙非法行为相比,罪孽要小得多。”这句话就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同样的道理,如果只看到房地产档案馆工作人员揭露“房叔”的结果,却忽略了其私自发布个人房产信息的过程,也是不可取的。对此不予惩戒,则会造成纵容,口子一开,所有人的房产信息都会因这样那样的借口而面临被泄露的风险。有的借口是正义的,譬如举报贪官,但难保有的借口披着正义的外衣行别有用心之实。
捍卫程序正义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不能选择性地捍卫正义。对泄露房屋信息的公务人员雷厉风行地“严肃追责”,说查办就查办,对“房叔”的处理却温温吞吞,至今没个结果,两相对比,当然不可能令人信服。在普遍的理解中,这是一种权力偏心,是拣软柿子捏,有打击举报者和袒护贪腐者的嫌疑,会让公众觉得寒心,让贪腐者觉得放心。
同时,泄露个人信息的举报者被处理,也提出了一个现实纠结:到底怎样才能名正言顺地举报贪官。众所周知,由于信息掌握的缺失,目前公众对官员的监督渠道非常有限,主要局限于“雷语”“名表”“艳照”“网曝”等非常规渠道,“网曝”中一个重要的力量来源就是内部人士,而内部人士的曝光则很有可能如举报“房叔”者一般,触及制度红线,最终受到惩处。所以这是一条羊肠小道,终究不会有太多追随者,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舍得一身剐,敢把贪官拉下马”的勇气。
举报吧,有违程序正义,不举报吧,是放任贪腐,这个纠结其实指向了一个时代课题:官员财产公示。官员的收入与其职务密切相关,财产信息具有公共属性的一面,如果其车辆、房产、薪资等信息全部公开,公众可以通过合法渠道查询,监督起来自然方便,也不会有违程序正义。
监督官员,关闭一扇窗的同时,莫忘了打开一扇门。只有如此才能服众,才算是真正的正义,否则即使所做作为合理合法,也难逃指摘。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