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有理由期望广东能够借鉴、汲取以前试点城市的经验与教训,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做出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透露,广东正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他表示,广东将以争当全国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的实际行动,把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努力构建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立体防线,逐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12月4日《南方日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即将开展官员财产公示试点,无疑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在这个时刻,公众关注的不是要不要试点,而且该怎样试点?
事实上,在官员财产公示上,广东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最早试点的是新疆阿勒泰市,随后,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也陆续试点。虽然各地具体操作有较大差异,但结果却非常相似———几乎未能产生人们期待的效果与作用。公示之后如何?似乎都成了“断头新闻”。
没有下文的一大表现便是“零投诉”,但众多试点城市的“零投诉”,与人们的预期和反腐倡廉形势,恐怕并不相称。
“零投诉”是否意味着“零问题”,恐怕谁都不能简单下结论。正如有的专家提出,“零举报”恰恰是“效果不好”的表现,“说明现在所实行的公示方法有问题”。
深究下去,目前公示试点的突出问题有两个,其一是公示的范围过窄,仅公布一部分或仅限于很小范围内;其二是对公示的内容公众缺乏有效的监督途径。从公示范围看,此前几个试点地区的公示,都未做到完全彻底的公开。比如,有的地方虽规定了官员财产申报须有详尽的项目,但很多只限于内部掌握,只选取其中部分上网公示,公众自然难看到官员财产的全貌。再比如,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内部公示的方式,公众是无法及时看到具体信息的。
因此,这些先行试点的地方,仅就试点的具体措施上,就有许多值得商榷与完善的地方。如果公开的内容过窄,很多收入没有涵盖进来,就无法完整反映官员真实财产状况;而公示的范围局限于内部,则相当于内部通报,社会与公众无法获取信息、了解详情,也就根本谈不上监督了。如此试点,效果自然会大打折扣,出现所谓“零投诉”,公众不积极参与也就不足为奇了。
更为重要的是,官员财产公示试点,攸关一个官员形象与前途,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想试点顺利推进,达到预期效果,不仅试点措施要过硬,设计要周全,还要有跟进的配套措施相衔接和支撑。比如,试点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公开的范围要尽可能面向大众和社会,公开的方式要尽可能便捷、通俗。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保证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质疑、投诉、举报的畅通渠道,要营造宽松的舆论环境,建立公正的司法环境,赋予公众相应的权力,让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如此,才能让试点取得预期的成效。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可以督促官员奉公守法,防止其谋取不当利益。通过财产信息公开,可以使官员接受公众的监督,对反腐倡廉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官员财产公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因此,在广东即将开展官员财产公示试点的前夕,人们有理由期望广东能够借鉴、汲取以前试点城市的成功与不足,“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不断拓展与丰富“试点”的内涵,摸索成功的经验,总结存在的问题,以扎扎实实、敢于碰硬的试点,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做出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