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食品企业守法不可迷信考试

2012年10月16日 08:21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评论员 肖应林

  近日,杭州市质监局组织了一场名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要求杭州所有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负责人都要参加考试,并且规定,如果两次没有通过,企业就将被暂停核发生产许可证,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停产停工。包括娃哈哈、农夫山泉、康师傅、贝因美等在内的在杭知名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都陆续走入考场。(10月15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各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吃?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已成为一种社会焦虑。而对于纾解这种焦虑,杭州的一个办法是,对企业法人代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两次不合格者,将会面临暂时停工停产的惩罚。

  停工停产,对于一家企业而言,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因而,杭州这一举措,不只是引发了当地相关企业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热议。为何会组织这么一种考试呢?据当地质监部门有关人士称,在目前食品生产发证和监管工作中,主管部门对企业在生产条件和设备等硬件方面的规定比较具体,对于食品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职业素质方面却一直处于“软约束”状态。他说:“食品安全无小事。现在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要解决问题,必须从人的素质这一源头抓起。”

  应该说,这个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也正如网友所问,如此强硬手段能否落到实处?考试过关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过关?假如娃哈哈的宗庆后考试不合格,杭州娃哈哈会“暂时关门”吗?而在当地,尽管这种考试已被组织者认为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但也有业内人士和市民表示,这样的考试是“纸上谈兵”和“作秀”,耗时耗力,并不见得有实际效果。在他们看来,企业法人代表考试合格了,并不代表企业产品质量就过关了;企业法人代表熟悉法律法规,与遵守法律法规并不完全对等。事实也确实如此。不用列举其他领域的事例,只要回过头去看近年来发生的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故,难道我们能说那些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企业法人代表不知法不懂法吗?作为一个企业主,或者是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确实应该懂得所从事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但无论古今中外,其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是否合格,都不是决定他们企业能否开门的前提。推至食品行业,那就是说,这样的考试,也绝不是食品安全的保证。

  那么,食品安全事件频现,问题的根本究竟是什么呢?在笔者看来,还是监管者本身出了问题。有些监管者一直没搞清楚知法、懂法与守法的关系,过多地把思维停留在如何让人们知法上,而对人们为何知法却不守法少有反思,或者笼统地归之于利益驱动。更明确地说,就是监管者自身对于法律法规执行不严,让企业或有了侥幸之心,或有了空子可钻,逐渐淡化了严守法律的意识,逐渐失去了对法律应有的敬畏。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就是为何我们有那么多的法律法规,依旧有企业敢于犯险而为,导致时下食品安全问题频现的根本原因。

  食品安全,我们乐见监管者的种种努力,但很明显,这种努力需要建立在监管者对目前一些监管方式与认知的反思上,而不是搞些民众看来只是属于花拳绣腿的玩意。否则,无论怎么美妙的解释,都难逃作为不力的嫌疑。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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