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要挟政府 何以敢与地方执法抗衡

2012年09月28日 07:20   来源:红网   于文军

  国家环保部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日前对中石化下属的三家企业(湛江东兴公司、湛江新中美公司和广州分公司)检查时发现,中石化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地拍起了桌子。“明目张胆的!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老还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老百姓也是国计民生。”(9月27日《第一财经日报》)

  周局长拍案而起,喷发了公众对央企污染环境长期积压的怒气!

  像中石化这样的垄断企业,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在环保方面做表率。然而,一个时期来,他们肆意排污,污染环境,太让人失望了。更让人气愤的是,他们“牛”气十足,脾气很大,有恃无恐。面对批评与执法,央企动辄拿“国计民生”等耸人听闻的大帽子压人,似乎他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计民生,阻止他们排污,就是危害国计民生,这责任谁担得起?你不服,他们就用停产闹“油荒”影响供应等后果威胁地方的执法监督……

  作为垄断企业,石化央企确实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然而,在“以人为本”的当今,保护环境也是国计民生的重大国策,环境污染已是危害国计民生的重量级杀手。污染环境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公然蔑视,是对政府执法权威的叫板,是对民生的粗暴践踏,在某些企业那里,所谓“国计民生”不过是小团体利益,是可忍孰不可忍!

  污染环境的央企何以“牛”气十足,敢与地方执法抗衡?

  一是央企在地方的企业人事、财权等都不归地方政府管,上缴税收也不归地方政府,几乎没有什么受制于地方政府。这些企业在当地会拉动一些相关产业链发展并解决一些就业问题,地方政府甚至会敬畏这些企业。

  二是国内环境违法成本太低,主要措施就是罚款,且罚款金额也很小,对财大气粗的央企来讲,连九牛一毛连算不上。即使最终环保部门开出最高几十万的罚单,或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国企也会申请行政复议不予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也不高。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取经济增长的政绩,对央企污染环境执法不力,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当“保护伞”,为其撇清责任。以中石化这三家企业为例,地方环保部门都去过,但很多问题没有被发现。

  四是地方环保部门对于这些企业除了责令整改,几乎没有其他有效的监管措施。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这些企业拥有垄断特权,以此要挟政府部门和消费者,讨价还价,如,动辄“逼宫”涨价,全无社会责任感。

  显然,要央企承担起社会责任、执行国家的环保标准,当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最好的办法就是削弱或打破其垄断,引入竞争机制。要丰富执法的手段,赋予环保部门更多更大的执法权限。要加大污染环境的成本,欧、美等国对于违法排污这样的重大诚信违规行为,处罚非常严重,既罚企业又罚人,相关责任人的人身自由以及财产都会受到惩处。要考虑地方对央企的制衡机制,让央企敬畏地方政府的执法,等等。

(责任编辑:李志强)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