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给众多健在老人发了“死亡证”

2009年11月20日 08:10   来源:光明网   笪祖煌
    据11月2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听众给中国之声打来电话说,他们的户口被注销了。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这样人还活着户口却被注销的情况并不是鲜见,每个自然村都有300多老年人的户口,在十多年前就被神秘注销。

    在我国,某人死亡,在办完丧事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理所当然地给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而,在河南郸城,一个村就有数百个活着的人,户口却被注销了,况且被发“死亡证”的,还是仍然健在的老人。如此荒唐之事,咋一听,着实让人不可思义。看完报道,细一琢磨,感到这不能不认为是当时的“经济体制”惹的祸。

    在计划经济体制年代,按人头向农民收取乡统筹、村提留和集资款,是一项硬性任务。当时市县乡都把此项工作,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并列为农村的几大“难事”之一。每年,上级不是派工作组到村,就是将乡镇干部分工包村,名为帮助“解难”,实是协助“催缴”,并且列表挂图,定期公布进度,大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之势。

    面对“硬性”缴费定额,面对“强势”收缴力度,辛勤劳作一年收入只能糊口的农民,

    就不得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在当时的情形下,他们为了“少交钱”,就只好走“少报人口”的路子。而年长者,又首受其害,未归西天,先领“死亡证”。这虽有点对老人的不敬,但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老人们为了子孙们的生计着想,也就钦然接受了现实,自愿领取了“死亡证”。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连历朝历代必缴的“皇粮国税”都取消了,乡统筹、村提留和集资款之类的规定,理所当然也就被废除了。特别的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对农民们按人头补助、补贴的到位,加之老人们所享受各种优惠待遇的落实,那些被发“死亡证”的老年人,就不仅是屈“死”蒙冤了,而且还要在政治和经济待遇上“吃大亏”。对此,这些老人及其子孙们,怎能心甘情愿?

    可见,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体制,给众多仍健在的老人发了“死亡证”,又是改革开放后的经济体制,让这些老人“起死回生”。我们在庆贺其获得新生的同时,更为社会的进步特别的农村的发展而高兴!更为党的“民本”理念特别是农村的“富民”政策而欢呼!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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