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贪便宜”就活该“冒名被办卡”?

2016年07月18日 10:00   来源:东方网   陈海荣

  为了能领取超市的免费洗衣粉,且每张身份证复印件只能领取一袋,江苏淮安一老人家将自己儿子、儿媳的身份证复印件也交给超市促销人员。孰料6年后,她的儿子、儿媳准备贷款买房时才发现,他们名下不但有4张信用卡,而且还多次透支逾期不还,已被纳入黑名单。因为涉案数额较大,目前当地警方已对此立案侦查。(7月17日《扬子晚报》)

  贪小失大,果然不假。受不了几包免费洗衣粉的小小诱惑,江苏那位老人家自作聪明,把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换”给别人,结果埋下了被不法者冒用办理信用卡的巨大隐忧。如今这种隐患“图穷匕见”,害得儿子一家因“透支逾期不还”而上了银行黑名单,网上议论不乏对“老人贪便宜”的戏谑嘲讽。老人固然有欠警惕与理智,而我却以为,网友们吐槽热议,最好还是紧盯某些办卡审核制度的形同虚设。

  信用消费时代,强化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不过,诚如专家所言,由于目前我国的身份证管理制度规定,身份证丢失后只能挂失、不允注销,这就意味着,无论“骗来”或“捡来”的身份信息,均有可能被用于不法途径。换言之,不管老人们贪不贪图小便宜,倘若冒用居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办卡限制并不严密,今天还在取笑“老人贪便宜”的网友,某一天要是不慎丢了身份证,未必没有也被无辜列入“透支黑名单”的现实隐忧。

  “老人贪便宜”岂是活该“冒名被办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信用卡不是由公民本人办理的,哪怕出现了冒名办卡并因透支不还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在被冒名者提供确凿证明后,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银行方面若因审查漏洞,导致发生冒用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并出现透支逾期不还影响到了个人信用记录,则侵犯了被冒名者的财产权,理应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2011年河北井陉县一位王先生的类似遭遇,最终就以银行赶紧撤诉,立即帮其撤销不良信用记录,并征得受害人同意而化解。

  有道是吃一堑长一智,“免费洗衣粉”能炼成“透支黑名单”,可谓用活生生的事实再次警醒了人们: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不要随便给人,如果请他人代自己办事,也要托付给信任的人,以免日后惹来麻烦,并且谨记警方宣传的一些预防和避免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的方法与技巧。但归根结底,冒名办理信用卡的屡屡轻易得逞,远比部分老年人缺乏足够警惕,为了些许免费品而埋下祸根更值得关注。守法公民被列入“透支黑名单”绝非小事,银行方面岂能以“审核制度尚不完善,不排除某些人员违规操作”就轻松开脱与卸责。

  显然,某些银行机构办卡审核制度的漏洞多多,已让许多公民背负了太多信用被污和被黑的潜在风险。因此,“冒名被办卡”的热点话题,首先应是一个涉事发卡机构审核管理“太儿戏”的问责焦点。“透支黑名单”的张冠李戴、常有误列,也不能发现之后一撤了之就算吸取教训、啥事没有。在我看来,这样的“乱点黑名单”,即使事后不用赔偿经济损失,至少也得让银行通过有关渠道为被黑客户“恢复名誉”。

  “老人贪便宜”只是身份信息被盗用的因素之一,当前眼下,“冒名被办卡”的隐忧,恐怕谁也不能自打保票地称“离我很远”。所以,江苏老人多领几袋免费洗衣粉的后果确实很是严重,但也最好不要“一叶障目”,以此鼓噪出一堆挖苦取笑的“舆论泡沫”,却让真正的症结成了冷门之议。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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