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并专门针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系列工作举措。
民政部网站相关通知截图
文身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
未成年人文身,往往会埋下诸多隐患。文身行业的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操作不当不仅容易导致被文身者皮肤受损感染,还可能传播各类疾病。同时,有文身还会对未成年人以后的学业、就业、社交等造成一定影响。【详细】
在审美多元、个性彰显的当下,“禁止未成人文身入国务院新规”重申了这样一个常识,即文身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而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详细】
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填补了法律的漏洞
我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未成年人付费购买文身服务,显然超出了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相匹配的行为能力范围。【详细】
有关部门出台上述办法,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按照“六大保护”的思路,从如何控、如何防相结合的角度推出了一系列举措,以切实解决引导、教育、监管等方面问题,赢得了舆论普遍称赞。【详细】
做好一些“疏”的工作不可或缺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这就要求各地各职能部门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治理举措,以看得见的细化标准为治理活动提供执法依据。【详细】
另外,父母师长的事先引导,讲清利害关系,让孩子们充分了解文身可能造成的身心伤害以及一系列后续困扰,也很重要。相较于“堵”,做好一些“疏”的工作,同样不可或缺。【详细】
(以上综合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日报)
V视角:
@真性情:有助于更好地呵护“少年的你”。
@一念看山:长知识了,原来是这个“文”。
@小熊挂件:最讨厌“大花臂”了,真难看。
@比比心:想将来考公务员,就别文身啦。
@终是有晴时:治理未成年人文身并非“小题大作”。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多少文身少年,曾经追寻自以为是的“轻狂放纵”,留下的却只是“悔不当初”。打蛇打七寸,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就是从源头上堵住未成年人文身的漏洞,这也为文身行业发展指明了“正道”。《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中国人,就该有中国人的样子,身体干干净净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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