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商业广告侵蚀“校园净土”还需严格执法

2019年03月02日 0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守护“校园净土”,不能光靠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职责,还要严格规范商家行为,令校园、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其中,以法治思维,用好法律武器,严格执法不可或缺。

  记者28日从教育部获悉,针对近期山东、四川、湖北发生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事件,教育部近日发出通报,要求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要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3月1日新华网)

  商家向公众推介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无可厚非,但青少年正处于价值观形成时期,辨识能力不强、判断力较差,对广告缺乏理解,容易受到商业活动的误导,甚至上当受骗。就此而言,校园应是守护学生健康成长的净土,避免商业广告侵蚀校园,污染青少年的心灵,也应是底线。教育部此次发出通报,明确商业广告禁入校园,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隐患,是打造洁净校园,呵护青少年成长的职责所系,也是让家长放心和学生安心的基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通报似曾相识。去年山东菏泽商业广告印上红领巾事件发生后,教育部就曾下发紧急通知,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学校要坚决抵制各类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对违规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给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给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守护“校园净土”,不能光靠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职责,还要严格规范商家行为,令校园、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其中,以法治思维,用好法律武器,严格执法不可或缺。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可见对于商业广告禁入校园,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条条在列。它要求我们,面对商业广告入侵校园屡禁不止的现象,除了发通知、下禁令,更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动真格、来硬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都应该行动起来,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样,商家才会长“记性”,才能有效守护“校园净土”,还未成年人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需要补充的是,校园同样是公共的社会环境,不能成为法律的真空地带。有些商家为了牟利不可能“乖乖”放弃校园这块市场,如果法规法令得不到有效执行,那么校园仍然会遭受侵害。只有严格执法,让所有违法行为都依法受到处罚,坚守社会法律底线,才能守护校园。商业广告禁入校园问题,也自然能随着广告发布生态的改善而得以解决。(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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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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