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要充分保障知情权与监督权

2018年12月29日 10:5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前不久,一位热心市民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有奖举报平台,反映通州区潞城镇某村内一无名作坊排放废水。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后,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这位市民获得5万元奖励。今年以来,北京市已有277人参与环保有奖举报,46人获得奖励,奖金总额近40万元,其中有4位举报人获得了5万元奖励。

  鼓励公众参与治污要多出实招

  近年来,公众对环境问题及其危害认识的不断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逐渐觉醒,对环境污染事件日益警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既是公众实现参与权利的过程,也是公众承担社会责任,与行政管理主体共同应对环境污染威胁的过程。环境保护是人民的事业,是公众的事业,是我们大家自己的事业。环境保护需要公众参与,也离不开公众参与。【详细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少地方的实践表明,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公众监督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助于逐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形成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反之,消极应对,甚至掩盖存在的问题,迟早要付出巨大代价来偿还生态环境欠账,相关责任人可能还会被严肃追责。

  需要注意的是,调动广大公众参与环保、勇于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除了以必要物质奖励增强公众获得感,以及时查处使得公众有成就感,还要让公众在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有踏踏实实的安全感。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实名举报的举报人感到有压力。【详细

  讲清道理,群众的环保焦虑才能消解

  近年来,环评的地位获得空前提高,环评法不但将环评对象的范围扩大到规划,而且将环评规定为审批规划或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环评是一个规划或项目能否通过审批的源头准入门槛,关系到建设项目投产后带来的环境质量变化。要防止环评弄虚作假,就必须让公众参与,只有公众参与环评才能确保其真实性。新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公众参与纳入环评审批的受理要件,环评报告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将被退回值得充分肯定。【详细

  随着民众对生态环境认知和需求日益提升,在信息交流不畅、缺乏公众参与的情况下,“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环保“邻避”事件频发。一些具有潜在污染风险的项目常常引发周边民众的环境焦虑和“信任危机”,造成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共输的不利局面。破解环保“邻避”困境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公众对政府的理解和对项目的支持、监督,是规避环境风险、化解“邻避”困境的重要途径。【详细

  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通过建立利益相关方的协商机制,使政府在做出环境治理决策时,能够听取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通过协商、讨论、谈判等方式达成共识。应优化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资格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更好推动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详细

  积极开辟新途径 促进公众参与环境治理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建设生态文明,是民意,也是民生。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经济社会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公众参与程度越高,环境保护就越有力。在我国当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推动和引导公众参与环保,既是保障公民权利、推动法治建设,也是确保环境决策科学透明的重要举措。【详细

  随着社会环境意识与主体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环境治理的全过程中。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仍面临“应然”与“实然”之间的矛盾,只有充分调动政府与社会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才能推动公众由“被动参与”转向“主动参与”。要建立完善的环境参与制度体系,全方位保障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对于个体而言,充分的权利意识有助于提升其环境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和反馈机制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形成一个完善的体制机制网络。

  要充分发挥环保组织的功能,营造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鼓励和支持环保组织的发展,推动其成为公众参与的有效载体。通过立法的形式充分保障环保组织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公益捐款与技术支撑等方式,为环保组织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技术支撑。【详细

  微言大义:

  @巴松狼王:环保需要最广泛的公众参与。

  @生态梦人: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重要基础。

  @笑春风35038: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每个人都要成为环境保护的卫士。

  @刘伊嘉妈妈:从小事做起,不随手丢弃垃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要充分保障公众的环保知情权与监督权,激发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素养与能力,强化责任感与参与感,使全社会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从而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的良好风尚。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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