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11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公布《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开始为期半个月时间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监督管理等环节作出了全流程规范。如疫苗质控达不到要求的公司将予以退市;受种者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等。
用立法夯实疫苗安全底线
上个月,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中新增了6个“疫苗条款”,获得舆论肯定。而上述征求意见稿又给公众带来了新的惊喜,即我国正在为疫苗管理专门立法,这将是我国疫苗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不仅弥补了制度漏洞,而且也意味着疫苗管理将换挡升级,这对疫苗生产企业、接种单位、公众、监管者都有多重意义。专门立法,主要是因为一些问题疫苗案件等事件暴露了制度漏洞,影响了公众对于疫苗的信心。虽然有关方面对责任方进行了严厉处罚,但要避免疫苗事件再现,必须从法律层面堵上疫苗管理漏洞,只有疫苗管理法才能真正捍卫疫苗全链条安全。【详细】
在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余音未了”的背景下,疫苗管理法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这无疑形成了一种治理上的呼应。疫苗管理法草案除了新增条款,也将原有分散在多部法律法规中的疫苗管理规定进行了统筹整合,由此形成一部专门的疫苗管理法规。这在提升法律层级的同时,也利于疫苗监管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详细】
疫苗立法,彰显生命安全的重量
众所周知,对与群众生命安全相关的食品、药品,国家几年来加大治理力度。公布征求意见稿的最显著意义在于,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绝非说说而已,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更是进入了立法安排。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责任不容推卸。当法治越健全,公众健康就越有保障。【详细】
对疫苗重典治乱,是顺时应势的务实之举。疫苗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尤其关系到孩子的健康。回应民众关切,化解疫苗焦虑,必须强化疫苗监管。用法律的刚性约束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也符合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方向。注射疫苗是预防疾病最有效的办法,未来疫苗接种的范围还将不断扩大,在此背景下提升疫苗的安全系数时不我待。【详细】
疫苗监管,严格执行方安人心
以法律的形式单独为疫苗立法,将国家对疫苗质量和全过程安全的重视转化为法律意志,必要且必须。应该说,此番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和条款,充分体现了“全”与“严”的特点。“全”是指系统完善,意见共99条,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对疫苗最全面、最系统、最细致的管理设计,堵上了制度漏洞,提出了统一的规范,也给监管提供了准确依据。“严”首先是最严的安全管理制度,其次是最严的法律责任,再有是最严的行政监管。给疫苗度身定制法律,旨在从根本上织密疫苗安全网,垒起社会对疫苗信任的制度基石。立法是基础,要让法律“长牙齿”,还要改革完善相关监管与执法机制、制度。【详细】
虽说“小智治事,大智治法”,可法律规范不会自动转化为生活事实,最严法律必须依靠最严执行,才能从“文本中的法”变为“行动中的法”。处罚到人才能真正体现最严监管,只有“关键少数”负起责任,疫苗的质量安全才有保障。我们期待,法案的出台能彻底根治疫苗企业中鱼龙混杂的乱象。研发实力强、疫苗质量好的优质企业将良币驱逐劣币,让民众生命健康安全获得更为坚实的保障。【详细】
微言大义:
@作业行程恰思你:通过网络征集民意这一点非常好,点赞!
@剑剑的小楼:要加大执法力度和惩罚力度。
@石家庄帮忙:再好的法律也要靠人认真去执行!否则就是废纸一张。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公众安全无小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意味着疫苗专门立法迈出了重要一步。有了“最严”的疫苗管理法,还需要“最严”的执法,才能打造让公众更放心的法治屏障,形成让企业不想、不能、不敢有违法行为的市场环境,真正守住疫苗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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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