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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门堵路表达诉求是规则意识的缺失

2018年06月26日 0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网友宾语认为,在“法不责众”的思维下,封门堵路似乎成了表达诉求的标配。但是,封门堵路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法律就是法律,规则就是规则,规矩就是规矩。作为成年人,有需要表达的诉求应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当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来说,也要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

  大门和道路是让走的,偏偏有人一遇到事情就封门堵路。

  我们常说,要有规则意识,要有规矩意识,要有公德意识。规则,是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规矩,是有关社会公众的安宁和幸福的行为,比如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不能把马路堵住影响别人走路;公德,是对公共生活中的大事小情提出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比如要热心助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遵守规则和规矩等等。

  规矩和规则不是现在才有的。早在2300多年前,《孟子》就提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两千多年后,梁启超在《论公德》中写道:“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梁启超后来对公德与私德作了进一步的论述,认为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梁启超认为,国民不能只享受群体的好处而不承担对国家的责任,“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

  在现代社会,自打进入幼儿园起,人们就开始学习和适应各种规则,讲各种规矩,守各种公德。遵守规则的过程中,一开始可能有各种各样的不适应,不但儿童不适应,一些成年人最初对设置的红绿灯和查酒驾也有抵触情绪:我闯红灯又没轧到人,我喝酒开车又没撞到人。当有人酒后开车被抓以后,当有人醉驾被判刑以后,人们才有所警醒:这事儿是玩真的了。适应了规则之后,还有谁再对设立红绿灯和酒驾入刑愤愤不平呢?

  作为成年人,有需要表达的诉求通过正当渠道合理表达,有理讲理,有法说法,不破坏正常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不干违法违纪的事情,这应当是一个遵守社会公德者的底线要求,封门堵路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和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封门堵路表达诉求成了传染病:脑子一热就封门,一言不合就上街,好像有了什么事不能坐下好好说,只能跳着蹦着说;不能在屋子里说,只能上马路上说;不能有礼有节地说,只能把大门给堵住说。可能在一些人看来,封门堵路又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你总不能“平白无故”把大家都抓起来吧?在这种“法不责众”的思维下,封门堵路似乎成了表达诉求的标配。

  法律就是法律,规则就是规则,规矩就是规矩。你说你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这是违背社会公德的总该知道吧?还不知道,好,法律从来不救济无知,道德规范不了你,用法律的形式进行一下必要的约束和规范,总是可以的吧?在网上只要留心,就能发现不少因封门堵路而“进班房”的案例。

  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小区,大到一座城市,需要大家来共同创造美好的环境,共同营造舒适的空间,共同维护好美丽与安宁。

  当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来说,也要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线上与群众键对键,利用两微一端、政务热线等及时回应关切;线下与群众面对面,真正沉下去,看实情,听实话,交实心,摸实底,真正了解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当成今后工作的重点,动真招、解难题、办实事、讲实效,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你对我诚心,我给你宽心;你对我上心,我给你放心。只有万众一心,凝心聚力,风正心齐,气顺劲足,才能画出民生福祉的最大“同心圆”,才能走向更新更美的明天!(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网友 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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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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