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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8年05月23日 16:55   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政府部门职能机制整合与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研究”(14AZZ009)。

  [作者简介] 宋世明,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摘  要]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进一步将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权体系化为价值定位,以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为目标定位,通过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推进党的领导力、政府治理能力、人民军队战斗力、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共生共鸣共振,形成国家治理能力的总体合力。以中国特色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为分析框架,结合“一个决定两个方案”,具体分析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的改革逻辑。

  [关键词]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1]本文结合“一个决定两个方案”①?具体分析本次改革是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治理体系是基础,治理能力是体现。“体系建设”自然成为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最关键的主题词。

  (一)如何理解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中国特色

  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灵魂有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与舵手,国家治理能力首先体现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力。“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最大压舱石,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最可靠的法宝,是团结一些积极因素协同共治的最强大驱动力。

  二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有中国特色。体系即系统。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认为,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元素的综合体。党政军群机构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具体言之,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武装力量、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党政群所属的事业单位等,属于国家治理体系最基本的单元。尽快把国家治理体系基本单元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

  三是国家制度有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之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3]正是国家制度才能把国家体系基本单元有机集合成一个协同高效的总体。我国是工人积极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的根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等,这一切国家制度无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中国特色的国家制度之下,当代中国政府的决策、执行、监督都有鲜明特色。中共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是当代政府最高政治领导中枢和决策机构,领袖是当代中国的核心决策者;党在各级政府中掌握最高决策权、领导权。“中国共产党组织与以国务院为首的人民政府都具有政策执行的功能”,由此“形成党政双轨行政结构——结构功能系统”。[4]“在党和国家各项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灵,其他一切监督必然失效。”[5]与此相适应,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分别做出了有的放矢的制度安排。在决策层面,优化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决策辅助功能,健全党中央决策中枢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在执行层面,通过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理顺党政职责关系,解决在政务管理职能领域的叠床架屋问题。在监督层面,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如何理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是管理国家主体与国家制度体系的综合。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机构职能体系和制度体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和职能体系。系统完备就是机构健全、职能配套、机制完善;科学规范就是设置合理、程序严密、于法周严;运行高效就是运转协调、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此,就必须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就是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履职到位,流程通畅。与此同时,构建公平正义、系统完备、易行高效的国家制度体系。制度是国家的良心,规则是群体的智慧,国家制度自然需要体现公平正义的善治良法;此时的系统完备是指制度健全、紧密相连、彼此协调;易行高效是指制度体现利益相关者的最大公约数,天生具有高执行力的基因,容易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特定治理方式管理、治理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体现为国家治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绩效化。科学化即遵循治国规律,实现“治大国若烹小鲜”;民主化即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法治化即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将国家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而不是将法治化纳入国家权力运行轨道;绩效化即以人民为中心,国家的一切活动都是取得有利于人民的结果,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效能,提升公共价值。

  (三)如何理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结构

  国家治理体系在纵向上分为三个层面。各级各类机构形成的机构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一个层面。机构是职能的载体,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二个层面。各类机构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相互作用形成的权力体系,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形成组织结构科学、总体功能优化的党政军群事业单位机构新格局。各级各类党政机构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构建一个中国特色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组织架构。

  第二层面,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关键在于统筹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之间职责关系,协调并发挥各类机构职能作用。

  第三层面,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核心在于将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全面领导权制度化。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使得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

  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在横断面上至少包含四个子体系。如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等,这些子体系本身就是相对独立的力量体系,而各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彼此协调协同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总体系的合力。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不仅要彰显各子系统的力量,而且要使得各子系统彼此相得益彰、协同增效。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做到共鸣共振,才能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二、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增强党的领导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领导体系是指为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而做出关于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领导方式等系列制度安排。增强党的领导力,是指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安排,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强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6]   

  为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增强党的领导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分别在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做出了重大制度安排。

  (一)决策层面:建立健全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枢决策核心化与中枢决策辅助机构体系化,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大势。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所谓“重大工作”,《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列举了16个方面,分别是: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其中设立和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是党加强对重大工作领导与统筹协调的重要举措。新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领导。新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新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加强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改为委员会。至此,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共有10个,如下图。

 

  (二)执行层面: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更好地发挥党中央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为统筹本领域本系统工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采取三种方式。

  一是合并设立。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党中央的派出机构)。为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作为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干部、机构编制资源,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由中组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将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宣部,由中宣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将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宣部,由中宣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并归口管理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对海外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由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侨务工作。

  二是归口统一管理。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统筹干部、机构编制资源,调整优化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由中组部归口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是归口统一领导。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将民族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统一部署,中央统战部归口统一领导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三)监督层面: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党中央机构改革的首项任务是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罪、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具有的鲜明的中国特色。”[7]党内监督就是在中国各种监督制度中发挥决定作用的监督形式,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是通过自我净化、自我革命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

  值得高度关注的是,上述决策、执行、监督三大层面的制度安排,不是“归口领导”政府各部门,而是通过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不是“包揽全局、代替各方”,而是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科学领导与决策体制;不是以党的组织机构职能覆盖国家机构的职能,而是理顺党政职责关系。

  首先,不是“归口领导”,而是“全面领导”。“归口领导”属于“探照灯式”线性领导。全面领导属于“阳光普照式”全覆盖领导。2018年建立与完善的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属于中央中枢决策辅助机构以及决策实施推进机构,其与1958年中央设立五个小组分管把口管理政府部门有根本的区别。针对当时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分散主义,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党中央设立五个小组分口领导中央人民政府工作,省市地方党委内部分别设立政法书记、工业书记、农业书记等专职书记,分管与之对应的政府中的各口。[8]1958年9月19日中央又做出《关于成立中央基本建设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的决定》。

  其次,不是“包揽全局、代替各方”,而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从1958年6月后至1967年成立革命委员会,“行政权实际掌握在各级党委手中,政府部门不过是党委的办事机构”。[9]1967年3月10日至1979年7月1日,革命委员会实际代替了国家政权机构,党、人大、政府、司法和群团的所有职能统统系于革命委员会一身,此时政府又成了革委会的办事机构。[10]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针对这种党政职能不分的状况提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1]提出“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而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1982年《宪法》关于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的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核心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稿和方案稿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12]既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体制优势,又统筹设置党和国家各类机构,协调好并发挥出各类机构的作用。

  其三,不是以党的组织机构职能覆盖国家机构的职能,而是理顺党政职责关系。党政关系是中国最基本的政治关系。[13]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丝毫没有回避党政关系这一重大议题,通过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理顺党政职责关系。以解决党政机构职责交叉、叠床架屋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在政务管理职能领域党的有关机构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在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领域,很少采取统筹机构设置的做法。由此,既解决了在政务管理职能领域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的问题,又避免了以党的组织机构职能覆盖国家机构的职能。可以说,党的领导全覆盖,党的职能部门并没有对政府职能部门全覆盖①?;归口管理,只是特定口径而不是全口径的归口管理,从而使党和国家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

  三、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优先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新时代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价值定位。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五位一体”提供体制保障,这是新时代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的定位。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

  新时代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为:以支撑保障“五位一体”为落脚点,结合新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与执行力。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边“破”边“立”。

  (一)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的“破”

  经过1982年—2017年间的七轮行政体制改革,实现了从计划经济条件的政府职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但依然存在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的问题。

  针对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的问题,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首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其次,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再次,不仅要优化政务服务,而且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

  针对政府职责配置问题,有的放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

  职责配置问题按从重到轻可以分为五个层次,一是职责空白,即职责缺位。二是职责乏力,即职责不到位。三是职责分散(甚至碎片化),即同一性质职责配置给过多部门。四是职责交叉,不同部门职责出现交集。五是职责重叠,即两个以上部门职责几乎完全重复。将2018年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24项措施分别对应的问题见表1:

  (二)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立”

  既要“立”支撑“五位一体”建设的政府治理体系,又要“立”现代政府治理方式。纵观2018年24项国务院机构职能调整,基本确立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绩效治理四种现代政府治理方式。由此优先形成一个各部门职责明确、彼此协调的整体政府。以一个整体政府而不是碎片化政府的身份,利于更好地与社会协同治理。

2 以支撑保障“五位一体”为轴线布局政府治理体系

 

  四、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

    加强武装力量体系,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就是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深化跨军地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更好地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构建军地一体化的的国家战略体系,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高能打仗、打胜仗能力。[14]

  (一)跨军地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国防和军队改革已经实现历史性突破。通过实施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新格局,实现了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的整体性、革命性重塑。依据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方案》,深化跨军地改革。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武装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一是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将公安边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成建制划公安机关。

  二是公安消防部队改制。将公安消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

  三是公安警卫部队改制。将公安警卫部队全部退出现役,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转到地方后依然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

  四是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及其全部职能转隶武警部队。

  五是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将武警黄金部队退出现役,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并入自然资源部管理。原有部分企业职能划归中国黄金总公司。将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应急管理部管理。将武警水电部队退出现役,转为国有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

  六是武警部队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一次性整体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归武警部队。

  (二)深化跨军地改革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意义

  一是武装警察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对维护《宪法》确立的国家军事制度权威意义重大。根据《宪法》第9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15]跨军地改革后,武装力量体系以及武装体系的领导指挥系统更加统一。武警部队在武装力量体系中,继续依法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强制功能。各级政府不再领导指挥武警部队,更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深化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门跨军地改革,对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意义重大。军事属性的归军事,警察属性的归警察,民事的属性归民事,始终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力量锤炼“能打胜仗”的核心本领。通过武装部队改革,建设一支多能一体、有效维稳、融入全军联合作战体系的武装警察部队。深化民兵和预备役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后备力量建设水平,推进预备役部队与现役部队一体建设和运用。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一定意义上,退役军人事务部可以理解为“现役军人放心部”。由此,人民军队战斗力的支撑体系更加纵深浑厚。

  五、形成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的框架性表述,已经比较清晰表述了群团工作体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已经比较清晰表述了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扮演的角色,已经比较清晰表述如何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

  (一)群团工作体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法宝,群团工作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社会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是国家与社会协同共治的战略伙伴。

  值得注意的是,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虽是群团工作体系的基本单元,但存在着重大区别。群团组织是指在全国政协拥有议政席位的8个人民团体,以及15个群众团体。而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三种组织形式。

  (二)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激发群团组织活力

  “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是群团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激发群团组织活力,首先是去“四化”,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改革机关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地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支持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

  (三)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是社会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社会组织的行政化日趋发展的结果,势必导致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共治演变为“混同乱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首先要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政退(政府行政权力退出社会组织)党进(党组织设置进入社会组织)”,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既要做到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由社会组织提供和管理,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又要依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管,使社会组织在有序发展中充满活力。力避政府与社会组织对立冲突、力量抵消、两败俱伤,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协同增效、相得益彰。

  结语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全方位、立体式、战略性的国家治理体系变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改革不再是单纯地建立起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而是构建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从而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本次改革的价值定位是,进一步将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权体系化,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目的定位是,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奠定更加坚实的组织基础。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机构职能体系和制度体系。其目标定位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这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首要任务。其路径选择是,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推进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优化协同高效,形成国家治理体系的总体优势;推进党的领导力、政府治理能力、人民军队战斗力、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共生共鸣共振,形成国家治理能力的总体合力。

  参考文献

  [1][2][6][7][12][14]《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辅导读本 [A].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03,65,183,88,8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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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A].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79.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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