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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为伟大新时代护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之三

2018年03月22日 11:0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核心提示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法治、反对人治,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宪法修正案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为巩固和加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注入了强大的精神源泉。

  旗帜引领方向,道路决定命运。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意义重大而深远。始终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最高的政治原则,确保依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是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重要基石。

  这一天注定将永载史册。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连日来,全国掀起了一场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热潮。各界人士表示,这次宪法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此次宪法修改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宪法是时代发展的写照。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确认新成果,宪法才有生命力。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从2004年宪法修改至今已有14年,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取得了辉煌成就。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说,1982年宪法之所以是一部好宪法,是因为它能够及时融入改革开放成果,并通过多次修改不断完善,从而成为与时俱进的开放体系。

  “此次修宪,是我国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本次宪法修改最重要的成果。”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认为,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将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新时代谋求新发展,新变化提出新要求。与时俱进的宪法,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此次宪法修改是党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夯实了全面依宪治国的基础,也为新时代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万州区委书记莫恭明表示,宪法修正案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既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也体现与时俱进,是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

  “宪法修改有利于中国未来更好更优更稳地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经济学系主任杨德才认为,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世界各国对中国发展的判断增强了稳定性预期,有利于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促进未来中国实现更好发展。

  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宪法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宪法修改对依法治国、兴党强国具有划时代、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宪法修正案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进一步突出了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全面性和时代性。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说,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新理论、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中国国情出发,不断探索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推进领导体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其中,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就是对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成功探索和经验总结。

  王晋代表认为,宪法修正案中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期限的有关规定,适合中国具体国情,是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必然选择,有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修宪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责任和担当。”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张占斌说,从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看,每到一个伟大的历史时代开启时,总会有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比如我们向世界贡献中国智慧,越来越走近世界舞台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样一个伟大时代的开端,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它肯定和记载下来,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

  关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制度安排

  宪法宣誓制度入宪,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有助于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

  一个国家选择了什么样的宪法,就等于给这个国家选择了什么样的前途和命运。在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上,伟大梦想、伟大事业、伟大工程、伟大斗争必将行稳致远。

  从党中央提出建议,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再到大会期间多次审议、补充完善、投票表决,宪法修正案的诞生是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典范。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说,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我们经受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的法治保证。

  “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既表明了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的鲜明立场,也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权威的宪法依据。”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认为,修改宪法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是一次彰显宪法权威的顶层设计。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认为,宪法宣誓制度入宪,将宣誓者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承诺公开化,使公职人员树立使命感和责任感,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有助于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同时,成立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开展合宪性审查工作,对建立立法与宪法监督职能综合协调、整体推进机制将产生积极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锡山高级中学校长唐江澎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坚定了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了治理体系,相信对于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能够起到法律保障作用。“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我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对青少年加强宪法的知识教育,培养他们发自内心对宪法的信仰,培养出更多能担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的青少年。”

  “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惠珍说,作为一名中国律师,应成为宪法精神的坚定信奉者、践行者,同时也是积极的倡导者、传播者。(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周 剑)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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