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8月25日晚6时多,山东青岛多位民警来到该市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条马路路口,摆放起了禁止通行的标识。从当晚开始,交警每天会对这几条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以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此举引发社会热烈讨论。对此,青岛交警回应称,封闭道路是经过多次调研并依据交通安全法做出决定的,封闭的都是“断头路”,实际影响不大。另据《澎湃新闻》追踪报道,28日下午,八大峡广场一带晚间机动车限行措施已取消,警方完成广场周边人行道优化改造,通过打通广场内断头路、增设人行道隔离设施等措施,实现“人车分离”。
为“暴走团”限行暴露管理缺陷
青岛交警对部分机动车道进行分时段封闭,供市民和 “暴走团”上路锻炼身体,看似是一种人性化的举措,能有效避免“暴走团”与车争路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但笔者认为,此举无疑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做法,不仅侵犯了其他民众出行的公共利益,也许会给人们造成“暴走团”上路合法化的假象,导致一些“暴走团”与车争路的现象愈演愈烈。【详细】
交通安全是辨别交警工作成效的前提,交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限行车辆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限行车辆这一举措给交警带来的巨大工作量、对来往车辆造成的不便以及对公共资源的浪费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因为有“暴走团”活动,就让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让出自己的路权,这在对“暴走团”进行人文关怀的同时,是否已经损害了本应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利益?为保障“暴走团”的安全而对车辆进行限行的举措并非万全之策。【详细】
“暴走团”占道是“综合症”,却只见交警扮“医生”。“暴走团”占道,既暴露出城市规划建设存在弊端,也暴露出群众性健身活动缺乏科学引导,还折射出城市交通执法不严、市民缺少法治意识等问题,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综合症”。遗憾的是,目前只有交警部门在扮演“医生”的角色,而城市的规划、建设、体育等主管部门似乎统统隐身了,问题自然就转嫁到交警身上。【详细】
“封路让道”是为健身资源短缺“背锅”
与其强烈谴责“暴走团”抢占行车道,不如追问一下,我们所生活的城市究竟为大众提供了什么样的健身场地。同样的问题在广场舞话题中也存在。这实际上涉及一个城市公共资源如何合理分配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内绝大多数城市仍奉行“车辆优先”原则,举凡路网建设、人车分道等,均优先考虑机动车的路权,而在便道的建设上,未免欠账太多。
近年来,随着民众健康意识的提升,这种人与车、人群与人群的冲突越来越尖锐。如何寻求一个合理、权利均衡的调处方案,并不容易。无论如何,仅仅指责“暴走团”、广场舞大妈,并不公允,也不可能真正解决争端。【详细】
无论是广场舞引发的冲突事件,还是“暴走团”占道暴露的问题,都折射出不少城市“房地产化”的现象,即为了得到更多土地出让金,把城市有限的土地资源主要用于各类房地产开发,市民所需的健身空间被大大压缩,出现以上问题就不可避免。希望各地政府牵头,规划、建设、体育、园林、交通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暴走团”占道的问题,不能简单地把责任甩给交警部门。【详细】
从城市规划视野入手 做好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为“暴走团”限行让路,只能是短期的权宜之计,要解决“暴走团”锻炼场地的现实矛盾,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有所作为,一方面,可以在城市里开辟一些步行道或不影响交通的场地,供市民和“暴走团”锻炼身体;另一方面,加以合理的教育和引导,并提供更多的锻炼器材和运动场地,让“暴走团”成员能通过其他的方式来锻炼身体。总之,为了道路交通安全,还是应该杜绝“暴走团”与车争路的现象发生。【详细】
不管是抢球场,还是占公路,背后其实是城市化中公益绿地和大众健身场所的稀缺。这还不是一城一地的问题,而是全国范围都需正视并应尽快解决的迫切问题。市政规划,新城开发,老城改造,都需要在公益性公共健身运动场馆配套和居民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上着力。以往那种走出十里地,找不到一个健身跑步公园绿道的城市化,再也要不得了。否则,也是逼着广场舞大妈和暴走大爷与人争地,与车争路。【详细】
从长远看,则有必要从城市规划的视野入手,真正做好城市道路资源在内的公共资源合理配置,让每一个社会群体都能满足利益诉求。目前,广州海珠湖一带已经明确要建慢行系统,未来将有连贯的徒步道、观光道、趣味自行车道、游船线路、电瓶车道等,目前已开始招标。一个城市是不是宜居,关键正在于能否充分满足各方面的利益。【详细】
微言大义:
@淘无门槛优惠劵:清晨公园张三丰,早上公交林黛玉,下午广场方世玉,晚上马路御林军,摸不得碰不得,一碰四轮变两轮。
@同舍老吾:为“暴走团”限行,有点“法不责众”的感觉,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执法成本。
@股市小乖牛灋灋:为何不多建些休闲人行道?
@-夕梦-:本质就是当地城市建设有问题。我们这边也天天有“暴走团”,但是,因为沿着大坝修了很长的公园道路,所以他们从来不去行车道走。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限行取消了,“人车分离”了,机动车辆的利益诉求和“暴走团”的交通安全都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应当说,青岛交警回应公众舆论的积极态度是值得赞扬的。看似皆大欢喜,但是从此以后,问题就彻底解决了吗?“暴走团”的大爷大妈每天闻着汽车尾气在路旁锻炼,真的有益健康吗?可是不在路旁“暴走”,他们又能去哪里呢?这样的民生试题每天都在拷问着城市的管理者们。交警部门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其他部门又该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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