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8月27日报道,8月25日晚上6点半,青岛交警市南大队的多位民警来到了青岛市八大峡广场东侧的几条马路路口,在这里摆放起了禁止通行的标识。从当晚开始,青岛交警市南大队每天都将对这几条道路进行分时段封闭,禁止机动车行驶,而供市民和几个“暴走团”步行,这样的举措是否合适,引发社会激烈讨论。
在当今中国,“暴走团”早非什么新鲜事物,在晨曦初上的清晨,抑或夕阳西下的黄昏,差不多每个城市都能看到“暴走团”高喊口号、激情锻炼的身影。青岛作为一座现代化海滨城市,风景秀丽,环境优美,自然少不了暴走的团队。
暴走队中人员众多,队员运动速度快,出于安全考虑,他们选择了晚间车辆通行较少的路段。可即便如此,这稀疏的车辆仍然是暴走团的安全隐患。在这种背景下,青岛民警在晚间暴走团行走路段对来往车辆进行限行。
不可否认,这一举措确实会让广大暴走队员拍手称庆。青岛交警着眼群众呼声,满足了群众的需求,无疑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对于队员来说,夜间参加暴走活动更加安全,不会存在来往车辆带给自己安全隐患的顾虑。对于交警来说,他们在工作中考虑到群众,处理问题更加细腻化、人性化。这虽然看上去似乎只是小事一件,却折射出政府执政意识的转变,这是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体现,自然这样的举措也必然会使交警形象在广大民众的心目中进一步提升。
交通安全是辨别交警工作成效的前提,交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限行车辆的行为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限行车辆这一举措给交警带来的巨大工作量、对来往车辆造成的不便以及对公共资源的浪费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因为有“暴走团”活动,就让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让出自己的路权,这在对“暴走团”进行人文关怀的同时,是否已经损害了本应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利益?
可见,为保障“暴走团”的安全而对车辆进行限行的举措并非万全之策。
对于积极参与锻炼健身的暴走团群众来说,在运动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尽量不在有安全隐患的地区进行锻炼,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健身活动不能对他人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对于有关部门来讲,要合理利用公共资源。在了解到暴走团队是因为场地的局限而将活动范围扩张至公路后,应当及时妥善管理闲置或运用不当的公共空间,或者是将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合理运用。当然,还应加强公路安全问题的宣讲,让群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避免临沂“暴走团”悲剧的重演。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