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购房补贴是用来补贴住房的,而非炒房

2016年12月22日 14: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政府网站发布的一条公示信息引发热议。该公示显示,一名合肥人在六安市裕安区同一个小区购买了44套房子。按照当地的补贴政策,该房主共获得约80万元补贴。上述公示信息现已被删除。21日,六安市裕安区回应称,经调查,该男子系该楼盘开发项目承建商,44套住房系该楼盘开发企业采用房屋买卖方式以房抵工程款。同时,该购房户80万元补贴尚未兑现。下一步将在补贴兑现之前,由裕安区购房补贴审核小组进一步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补贴政策的购房户坚决取消补贴资格。

  不合理的补贴政策只是无心之失?

  买44套房仍然享受补贴的事情,曝出当地补贴政策的一大漏洞,但这一漏洞到底是无心之举,还是有意为之,则颇值得深究。如果是无心之举,说明当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过程缺乏科学论证,过于随意,不够严谨;如果是有意为之,则说明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从一开始就是为去库存而去库存,并且有“不择手段”的意味。不违规的荒唐补贴,暴露出政策的不合理。【详细

  这种“平等”的补贴政策存在不少问题:其一,不是真正的去库存,库存只是从开发商手里转移到炒房人手里而已;其二,有鼓励炒房哄抬房价嫌疑;其三,此举让纳税人看到财政支出存在随意性的问题。【详细

  把去库存异化为炒房的倾向值得警惕

  80万元的补贴,相当于奖励了该房主两套房,更不用说房价上涨后的利润,凭什么对于富人如此慷慨呢?更何况拿的还是纳税人的钱。其实也不难理解,地方政府担心的未必是高库存,而是房地产疲软之后,开发商拿地热情下降,到头来影响自己的财政收入。【详细

  这样的行为,不仅不是去库存,反倒会让地方政府看到炒房的实惠,从而进一步增加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那么接下来还会盲目增加太多的库存,毕竟土地财政的逻辑实在是太诱人、太省事儿。如此之大的补贴,已经把鼓励购房异化成了炒房,这显然与中央去库存的精神背道而驰。如此极端的购房个案,却足以暴露出当下不少地方政府对去库存所存在的误区,这是很值得警惕的。【详细

  购房补贴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政策价值?

  理论上说,买房是一种商业行为,应该尊重市场规则,行政之手不便干预。之所以许多地方纷纷出台购房补贴政策,是因为房地产在这些地方是支柱型产业,库存量太大会直接影响地方经济,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出此下策。也正是因为其本身有“越位”嫌疑,所以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尤需注意谨慎和精细,兼顾多方利益,以防产生负面效应。

  譬如在担负“去库存”、为企业减负的职能之外,购房补贴还应更多为普通民众购房提供政策优惠,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政策价值。这就需要政府在出台政策时科学决策、精准投放,而不能囫囵吞枣、跑偏方向,让原本就很稀缺的公共资源“错配”给了不该拥有的群体。【详细

  只要条件成熟,购房补贴政策应彻底退出。因为经过一年多去库存,很多城市的库存已大幅下降,即使有的城市库存仍偏高,也应交给市场去消化,政府不能一直当楼市“奶妈”。更重要的是,要健全政策法律和市场机制,给楼市装上“稳压器”,防止高库存,不再被迫去库存。【详细

  微言大义:

  @欠良民: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这么花?

  @呵呵包包哒:既然有政策,人家帮忙消化库存,就该领这个补贴啊!

  @盛志诚:这个事情,即使是浑水摸鱼,也是于法有据,但合规并不意味着合情合理,并不意味着理解万岁。

  @项先中001:拿公共财政去补贴一种商品的买家,政商之间的利益输送关系是再明显不过了。

  @乖祢过分美丽:房价就是这么涨上去的……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明确定位。那位用被拖欠的工程款“买”了44套房的承建商,究竟是不是一开始就奔着炒房去的,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问题的关键在于,80万元补贴所传递的信号,明显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竖立错误的市场典型,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可能导致“火上浇油”的负面严重后果。在购房补贴这个问题上,说一千道一万,需要明确的是,即使在去库存的压力之下它暂时被允许存在,也应当是用来补贴住房的,而不是用来补贴炒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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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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