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日前在国家网信办召开,决定从
2015年
1月开始,用半年的时间,全力治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这一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公害。(
1月
23日中国网信网)
如同在现实社会,网络空间中也充斥着各种人:有善良热心的网民,也有与世无争的普通人,更有巧取豪夺的不法者。对这些不法者来说,通过从事“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工作,成为了其“发家致富”的捷径。
时下“有偿删帖”的价格水涨船高。据说,以前删除一条某网站的微博只要几百元,现涨到1500元左右,删除一篇博客文章则索要2500元。
对有些视批评报道为“灾祸”的部门、企业或个人而言,花钱消灾,解决“燃眉之急”已成为“危机公关”的重要内容。他们情愿拿出一笔钱来,把刺耳的声音抹掉。对负面信息的恐惧带来巨大的删帖市场需求,又拉动了网络敲诈和网络删帖活动的繁衍。
而网站经营管理人员,本应恪守职业道德,严守互联网络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规定,但在利益面前,也容易失去道德良知,或放任网帖炒作,或待价而沽、删帖牟利,不求真相,只求浑水摸鱼。
在虚拟与现实复杂交汇的互联网江湖里,在舆论监督与被监督之间,在真相披露与造谣诽谤之间,“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已钩织出网络世界环环相扣的灰色利益链条。
更重要的是,“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恶化了正常的网络生态环境,也损害了公众的合法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你以为通过网络能够接近和了解真相,而你看到的或许只是“伪民意”。久而久之,这不仅会增加我们自由找寻信息的成本,而且我们发出的任何求助声音得到的也只剩下质疑。
这次,互联网管理部门全力治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正是力图解决这样的网络公害。
处置“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交易需多部门合力:监管部门应及时研究、及时规范,制定相应的查处机制。立法部门应将“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纳入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非法交易的范畴,以受贿罪惩处相关人员,用法律手段阻断“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交易的蔓延;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打击力度,让“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等得到处罚成为常态。
管理这些网络新闻媒体也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网络发帖、删帖的备案与审批制度,对互联网权力形成制度藩篱,从机制与流程上压缩权力寻租者的生产空间;加强纪检监督,做好网络新闻工作者的警示教育,应从员工入职开始,加强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网络公关领域有偿删帖、发帖的整治力度。
斩断“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这朵“恶毒之花”,为网络新闻秩序正本清源,这是我们共同的期待。(中国经济网 贾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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