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峰:防止"过头税",不能寄望于财税部门的"自白"

2013年07月26日 06: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7月下旬,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当前我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综合税负达40%左右,超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也远超美日韩。(《每日经济新闻》)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同日披露,尽管钢企遭遇寒冬,然而纳税方面地方政府并没有“松手”。中钢协有关人士证实,现在钢企实缴税费比应交的税费都多,存在缴“过头税”的现象。7月18日-19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河北调研时也发现了地方征“过头税”的问题,他再三强调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能收“过头税”,“收过头税害人害己害长远。”

    远超美日韩,高达40%左右的综合税负,使中国企业的成本优势、竞争优势无从体现。一旦产品价格提不上去,在税负、人力等生产要素成本重荷之下,企业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过度竞争之下,企业扛得住低利的恶劣环境吗?如此,何来质地优良商品?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怪了。进一步说,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用工成本步步攀升,可外贸企业为何还屡屡遭受“反倾销”调查?综合税负过重,企业如何能练好内功转型升级?应当说,企业走“低价”恶性竞争道路很大程度上是被“逼”的。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财政部的报告也开出了一副药方,包括加快取消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逐步消除重复征税等。

    “嘴上碎碎念,光听雷声难见雨”!

    事实上,无论是财政部报告的“减负”建议,还是税务部门“坚决制止收过头税”的表态,在企业的耳畔都已经响了N多年了,可为什么业内人士还是对媒体吐露:“去年,国家也开始调研钢企的税负问题,但后来不了了之。”每逢经济增长压力大、经济增长指标难达年度预期之时,地方财政、税务、海关等单位所谓的“加强收入征管”、“应收尽收”,甚至征收“过头税”的现象就一再发生。企业也为忙于应付各种检查,无法专心应对经济困境,整天脸上蒙着一层“愁云惨雾”!即使查无实据,没被整死也会累死!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需要“甩开膀子”促改革,释放改革红利!而经济改革“升级版”的核心在于权力的“优化配置”,即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简政放权、尊重市场机制,真正把政府应该发挥的作用发挥好。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是长期结构性和体制性问题积累的结果,因此,要让经济增长的动力激活,就需要着眼长远,增强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旗帜鲜明地推动改革开放。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将发挥出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切实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营改增的试点工作,严防地方政府变相征税,严禁征收“过头税”和“过头”费,保证做到税负公平。

    我们还应该加快税制改革,加快海关、商检等经济监管单位的行政体制改革,注意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强调中央投资、民生支出等重点领域要按照财政预算落实到位。

    同时,我们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加强反腐力度。经济增长有压力,地方政府要与企业共撑难关,要善于“放水养鱼”,而不是寅吃卯粮、竭泽而渔。“过头税”便是财政增收的一条歧路!

    坚决不收“过头税”,不能寄望于财税部门的“自白”!

    事实上,要避免重复征税和防止“过头税”的现象,光靠财政、税务表态、调研查处还不行。一方面,整治必先立法定规,要有制度保障,加快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刻不容缓,特别是关于税收征管、海关审价等方面的法律应进一步修缮;另一方面,人大、政协、监察、审计、司法等单位应该发挥好监督职能,杜绝重复征税和“过头税”问题光靠财税部门“自白”、自查自纠还不行,应有更高一级单位组织力量加强查处工作。(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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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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