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禁建”楼堂馆所 令箭不能当成鸡毛

2013年07月25日 07:06   来源:广州日报   社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自文件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包括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对于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希腊神话有一个西西弗斯推石上山的故事。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临到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地做这件事。据不完全统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从1987年开始,1997年、1999年、2001年、2007年、2009年……不同部委都曾经参与制订、出台过。其中,2001年版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县级正职20平方米(今次规定亦是如此)。

    一方面是“标准”、“禁令”频出,另一方面,十多年来,超标准的豪华办公楼却像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长出来。“郑州惠济区政府大楼占地530亩”、“安徽阜阳耗资千万建‘白宫’式政府办公楼”、“耗资8000万的河南襄城国土局大楼堪比星级酒店”……诸如此类,不绝于耳。有人走南闯北,拍下了40多幢豪华政府办公楼,晒到网上。以“贫困县”、“豪华办公楼”两个关键词搜索,上榜者就有江苏省阜宁县、陕西省汉阴县、安徽省望江县、湖南省新晃县、河南省宁陵县等等。其中,当以建起规模相当于“8个美国白宫”的豪华办公楼的安徽省望江县最为突出。事实证明,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上,相关规范并未得到很好的落实。

    古语云,“官不修衙,客不修店”。对一些地方党政机关屡屡犯禁、频频超标“修衙”的定性及危害,2007年任中纪委副书记的刘锡荣的一番话非常到位、给力,他说:我们手中掌握的资源、掌握的财力,那是公共财政,是人民上缴的税收,人民的血汗钱,不能任意地拿来为小集团和个人挥霍浪费。所以,我们“把违规建造楼堂馆所和办公楼,定义为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可惜,面对汹涌态势,监管往往处于法不责众的状态,连“事后诸葛亮”都称不上。“5年禁建令”能否走出中南海,刹住基层争相修建豪华办公楼的歪风,从历史演递来看,有待观察。

    公众对豪华办公楼深恶痛绝,行家亦对治理给出若干路径。譬如,公开决策过程与财政预算,实行招标制度,以透明行政规范;强化人大审批制度,杜绝基层政府乱花钱;召开听证会让公众监督;启动行政问责,惩治“崽卖爷田心不疼”的“败家子”。貌似合理的路径,一入现实便困境凸现。看紧公共财政的钱袋子,本是最有效的限制手段,可是,基层政府修建办公大楼的资金来源复杂,许多是预算外资金,只盯住预算表根本难不住他们。审批把关也不牢靠,譬如当下最为严格的用地审批,一些地方政府就积累了丰富的变通经验……

    归根结底,和其他奢靡之风一样,地方党政机关修建豪华办公楼,关键在于公权力约束没有坐实。约束的绵软,不仅是上对下,更表现在下对上——公众对公权的控摄。在基层政府的相关决策中,如能保证公众自始至终都拥有否决权,豪华办公楼就不可能建起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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