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至少要提高十倍才行,到30~40元一吨。我坚决支持水价上涨。”4月12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柯在2013年第十一届水业战略论坛上如是表示。在王文珂看来,通过较高的水价收费,能够有效遏制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中的水资源浪费的情况。对于当前水价涨声一片,不少地方采用听证会的方式来平息公众的不满情绪,在王文珂看来“完全是在误导”,“听证会让大家关心水价而不关心水质了”。(见4月15日《证券市场周刊》)
在我看来,其一,遏制水资源浪费,是科学施行“阶梯水价”便能完成的事,完全不必把水价癫狂地上涨十倍;其二,进行水资源保护,本应就是各级各地相关部门的分内事,一说保护就想到提价的思维实在通不过民意这一关;第三,说听证会让公众只“关心水价而不关心水质”,不仅是低估公众智商,更是粗暴地以一己之身为全体国人“代言”。
中国水务董事长这番言论,难免让人理解为“奔涨价去”。当然,他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高价水费完全成为水务企业的利润并不合适,一部分作为企业的收益,另一部分政府收缴上去后,可用于水资源保护等。可问题是,在为水价喊涨时,应该意识到时下很多水务企业的成本和利润并不透明:对广州市自来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情况实施的供水成本监审显示,一立方米水被企业多报成本0.348元,比真实成本2.016元“虚高”了17.26%,甚至吃喝招待费也被计入。
放眼各地召开的水价听证会,只为公众提供了在水价“如何上涨”、“上涨多少”等问题上表达声音的机会,而且声音屡被绑架。公众关心听证会,并不代表不关心水质。现实中,一些人即便知晓水质低劣的事实,却仍“不得不选择继续在此生存”。
事实上,在类似的资源性产品涨价问题上,公众在意的不是这些经不起推敲的言论,而是“奔涨价去”的垄断思维能被何种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把控,让资源性产品的定价能够充分眷顾到民生承受力,真正建立起去垄断化定价机制,让公众在定价过程中享有充分的博弈平台,才是重中之重。在资源性产品定价问题上,任何形式的“我想涨价”都不可怕,“想涨价就能涨价”才最可怕。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