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中国式过马路”不能“一罚了之”

2013年04月03日 10:25   来源:华龙网   刁志超

  记者从温州市交警部门获悉,温州市昨天开始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各辖区交警大队统一处罚力度——罚款5元。5元的罚款采取现场缴纳的方式,由交警开具罚单。为此,不少一线民警称会在口袋里多准备零钱,以便找零。(4月2日中国日报)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的“中国式过马路”,从去年开始就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然而如何管理成为各大城市头疼的问题。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措施办法,想让那些一队队“目光如炬”“四十如归”的闯红灯者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走投无路”的交管部门甚至拿出了他们的“杀手锏”,意图通过罚款解决问题,从目前来看,效果还可以,但是要想彻底消除“中国式过马路”绝不能“一罚了之”。

  罚款达不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的。“中国式过马路”已在我国存在多年,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工作节奏的日趋紧张,在城市里似乎每个人都在赶时间,在加之从众心理在作祟,多数人早已都养成了过马路只看车不看灯的习惯,要想通过强硬的罚款手段改变多年积累形成的意识形态显然是很难做到的。特别是在出行高峰期间,城市交通状况不佳的情况下,本身在机动车行驶的前半程已经时间紧张,后半程的走路要想让人在多等上一秒都是很难的,中国红绿灯的设置又偏向机动车,不想输在路上的人就要铤而走险。此时的罚款只会让人添堵,遇到脾气好的人会自认倒霉交了罚款一走了之,遇到脾气不好的人还会遭到谩骂。罚款也就失去了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同时一般5元的罚款力度还不足以让人入脑入心,有如隔靴挠痒。

  罚款缺乏长效机制,执法手段疲软无法做到违章行为的全覆盖。交警的力量还不足以管到庞大的行人,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的路口都有交警执法,行人也不可能像机动车那样可以通过摄像头拍摄车牌号进行跟踪统计。“中国式过马路”也不仅仅是发生在路口,抄近路横穿马路的人到处都有,更有甚者即使有防护栏他们也会翻越过去继续看车过路。路口站岗的罚款只能是针对个别人的个别行为,时间一长就不会有人再在乎。很可能造成被罚者吸取的教训是学会了如何避开监管和逃避罚款,而不是认清违章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觉转变不文明的行为。

  “中国式过马路”是社会文化发展形成的一种老病,我们绝不能站在道德高度上去俯视指责某些人素质低。要想治好这种老病,就必须采用标本兼治的方法。这其中既需要社会创造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来促进,还需要交管部门加强监管来控制,更需要公民意识的提升来改变。

  正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中国式过马路”要想彻底解决还需要一个漫长而困苦的过程。这期间需要靠你、靠我先从自身坐起,如果我们一面是摇旗呐喊,一面又是随波逐流,那么只会让“中国式过马路”陷入无限的恶性循环。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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