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法治蓝皮书》,通过对部分地方政府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协议供货商品成交记录的统计发现,有高达八成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有的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以上。(2月25日《北京晚报》)
受纳税人所托,政府采购本应该综合考虑售价、服务、技术、性价比等因素,依照法定程序量体裁衣选择供货方,把有限的采购资金用在刀刃上,采购价廉物美的商品。政府采购属于集中采购行为,从市场常识来看,批发价应该低于零售价。政府采购即便要求比较严格,需要履行一定的采购程序,采购价至少也不能高于市场价。然而,高达八成的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政府采购如此“买贵不买对”,不是欺负政府采购者“钱多人傻”吗?看多了采购黑幕,政府采购还有多少公信可言?
政府采购普遍“买贵不买对”,其背后的浑水到底深有几许,令人浮想联翩。《法治蓝皮书》已经把问题摆到了桌面,相关部门显然不能把头埋在沙子里做鸵鸟,对舆情充耳不闻。一方面,采购方要主动用事实自证清白,向纳税人讲清楚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价的原因;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介入调查,并公布事实真相,用翔实可靠的调查结论掀翻政府采购潜规则,看看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虽说迫于舆论的压力,相关部门纠正了一些曝光出来的政府天价采购案例,但是“隔墙扔砖头”式的监管模式打破不了“钱多人傻”的政府采购潜规则。窃以为,要打破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的怪现象,指望政府采购者权力自律,学会精打细算,买对不买贵,并不现实。
因此,必须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问责机制。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政府采购者把招标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掌管纳税人钱袋子的财政部门更应严格把关,审批政府采购的产品是否必要,是否合理,并认真核算政府采购商品的质量性价比。对违反招投标程序,热衷采购腐败的政府采购者启动问责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买贵不买对”等腐败潜规则掏空政府采购的灵魂。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