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须从公开官员财产开始

2013年01月23日 09:53   来源:荆楚网   刘运喜

  1月18日,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向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范松青建议,申报人的范围应定为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中相当于上述级别的公职人员;已正式退休但不满5年的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公职人员也需进行申报财产。而申报内容应为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包括:土地、建筑物以及附着其上不可分割的物等不动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期权,汽车和其他贵重用品、饰品和字画、古玩等收藏品,以及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其他动产。申报人在境外、国外的家庭财产亦须申报。(南方都市报)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谈到党风廉政建设时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以“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警告全党,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反腐,并已经使一批腐败贪官落马,受到惩处,显示了中央反腐的意志和决心,让人民初步看到了清明政治的希望。

  笔者认为,反腐,就要从公开官员财产开始。老百姓最关心最关注最反感的是,官员利用自己的职务、权力及其影响,搞权钱交易,为自己和家人大肆敛财,收受贿赂,侵吞国家资财,成为国家的蛀虫、硕鼠。近些年来,被爆光查处的官员,存款动辄上千万上亿元,房产多达几套、十几套甚至几十套,拥有多宗土地,以及各种饰品、古玩、字画等,有的还包养情妇几个至十几个。他们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官民对立,干群矛盾尖锐,导致政府公信力、干部威信下降或丧失。而官员财产一旦公开,如果财产与收入相差巨大,官员就会面临老百姓的质疑,面临腐败的指控。可见,公开官员财产意义重大,对于清官,能够还干部清白,向老百姓证明自己的清正、廉洁,对于贪官,可让其现出原形,难逃法网。据网上议论,现在有些官员闻听房屋登记即将实行全国联网,开始狗急跳墙,害怕东窗事发,急于出手房产。这也说明,公开官员财产确实十分必要,它已成为反腐的利器,是刺向贪官的一把尖刀。

  公开官员财产,必须彻底全面实行,不留死角。首先,从公开对象来说,不管哪一级官员,只要是政府公务员或是纳入公务员管理系列的官员,都要求申报财产、公开财产。当然,可以先从中央领导、省部级领导开始,率先垂范,做出榜样,然后再到厅级、处级、科级官员,都要无条件申报、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考评。不仅要公开官员本人的财产收入,还要公开官员家属、子女的职业、职务、收入、财产等,防止官员转移财产。其次,从公开范围来说,官员的任何财产都要公开,包括存款、房产、土地、有价证券、期权、汽车等等。看官员财产与其职务、收入是否成比例。再次,从公开形式来说,应以多种形式同时公开,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包括在所在单位公开栏、单位官网、政府网站和纪检监察网等廉政专网公开。第四,从公开时间来说,凡属于公开对象,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限期公开。限期未公开或拒绝公开者,应对其采取党纪、政纪、法纪措施,诸如降职、停职、撤职、司法审查等。最后,关于公开后的处理。对于公开后发现有问题者,人民群众可通过网络、电话、信件等形式举报,有关部门应及时介入,开展实事求是地调查,或查办问题官员,或还官员清白。总之,官员公开财产后,财产收入是否合理,是不是清官,应该用事实来说话,应该由老百姓说了算。

  综上所述,反腐须从申报、公开官员财产开始。官员财产是老百姓最为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是反腐的焦点。官员财产是否按程序申报,能否依法公开,公开效果如何,事关官员个人形象,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反腐成败。建设清廉政府、清明政治、清正干部,必须从申报、公开官员财产开始,让腐败贪官无有藏身之处,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所以,笔者非常赞同范松青副秘书长的提案和建议,希望全国各地和广州一样,认真落实官员申报和公开财产的规定,既给老百姓一个放心,又还清官一个清白,也能震慑贪官,促其赶紧收手。这样,我们的反腐事业才能真正取得成绩,取得实效,取得胜利。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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