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党的18大精神中,南京市政府从自我做起,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减少副市长职数,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本届南京市政府的正副市长从原来的12个变成了8个,减少了三分之一。(1月14日人民网)
“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不能说不是吃螃蟹,“从原来的12个变成了8个”不能说数量不多,“减少了三分之一”不能说幅度不大,总之,南京市政府的做法不能说不值得赞赏和肯定,不能说不值得在全国推而广之,引起纷纷效仿。然而,这则文字不多的新闻,还是会给读者留下问号较多的疑惑。以下讨论虽然只是提到“副市长”,话题的实际意义,包括副省长、副县长、副乡长副镇长,以及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副书记、副主任等等。
“副市长职数”需要标准。譬如说,南京市8个副市长的数量是根据什么来决定的?这个根据是否具有普遍意义?说白了,南京市究竟需要多少副市长?这是否应该与当地的常住居民人口数量有关?是否应该与当地的GDP或经济总量有关?这两者对于副市长的职位数是否相关?或者应当以多大的权重相关?还是直接由正市长的感觉说了算,或是由正市长的能力说了算?听说很多政府机构都有研究院、研究所、研究室等等,那么曾否或者能否研究研究“副市长职数”的计算公式或者函数?既然要将法治,规避人治,那么规避“副市长职数”人治决定的好办法,是给一个标准,一个公式或一个函数,计算出“应有的”“副市长职数”。
“副市长职数”需要规范。所谓规范,就是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这是一句老话了,也是先祖留下的精神遗产。所谓规矩也就是去除随意性、个人意志、冲动性决定。今天“贯彻落实党的18大精神”,南京市就减少4个副市长;一旦18大精神渐行渐远,南京市会否再静悄悄地增加到18个副职长,留待“落实党的19大精神再行精简”?机构臃肿是延安时期甚至更早就已开始生长的顽疾,“精兵简政”是延安时期的响亮口号。可是多少年来,机构膨胀的仍然速度惊人,简直超越历史,精简机构的结果总是背道而驰。南京市的12个副市长,难道不是在精兵简政的过程中膨胀起来的?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是副职数量的安排没有规矩。
“副市长职数”需要制度。“从自我做起”,表明是“拿自己开刀”。“拿自己开刀”固然勇气可嘉,然而,既然南京市政府今天有权力为自己减少4个副市长,那么明天就有权力为自己增加8个副市长?既然今天这一位正市长有权力为自己“瘦身”,那么明天另一位正市长就有权力让自己“发福”?南京市副市长的增加或者减少,最终决定权究竟是哪个机构?应当是哪个机构?包括南京市在内的全国各地政府及其部门的副职从十几个到几十个不等,究竟是怎么增加的?有哪些规律可循?找出这些规律,才有希望建立一种制度,来给出标准、给出规范,并保障标准的执行、规范的效用,才能不成为官场权力的平衡工具或买官卖官的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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