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瑜:户籍制度改革应避免引发新的社会对立

2013年01月11日 09: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区别情况、积极作为,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让大多数流动人口在城镇和农村安居乐业、各得其所。(1月8日《京华时报》)

    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渐推进,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诟病,改革呼声日渐高涨。

    户籍制度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登记制度,登记公民的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基本信息;二是管理制度,即人口合法居住地的管理,所谓“合法”即政府将其编入户口册簿,视为一地正式居民,以保障其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实际上,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就在于粘附于户籍上的社会福利的改革。

    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约,户籍制度最初将人分为“农村人”和“城里人”,二者之间享受的福利待遇差异很大。推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和市场经济改革后,人口不断向城市流动,随着内地城市与沿海城市、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等“泛二元”格局的形成,又增添了“外地人”与“本地人”的差异。同在一个城市生活,户口不同,享受的教育、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完全不同。

    以人们比较关心的住房为例,虽然“居者有其屋”是每个人的梦想,但是近年来房价扶摇直上,不是每个人都有购房的经济能力。如果是本地居民,收入属于中低水平,他就有机会申请购买低于市场价的经适房。但是同样收入偏低的外地人就不行,虽然他在这个城市工作,积极纳税,但也没有申请资格。

    “良禽择木而栖”,在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的情况下,人口必然向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流动。户籍制度实际上是用行政手段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市场调节人才等资源的配置,同时也造成大量“人户分离”的现象。从政治的角度来讲,因工作、距离等原因,很多身在异乡的外地人不会奔波千里回家行使自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些人一些基本的利益诉求也就只能无奈地放弃了。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社会发展离不开人口的自由流动,如果阶层利益固化、社会结构板结,必然掣肘资源的合理配置,阻碍经济快速发展。

    回看户籍制度的历史演变,从注重登记职能到约束人口自由流动再到着重利益分配方面,承载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渐增多,致使各方利益交错。这也是近些年户籍制度改革虽然呼声很高但推进很难的重要原因。比如,在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本地人会担心外来人口侵占本地教育资源;地方政府担心废除户籍门槛后,增加财政负担……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说,改革户籍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是大势所趋,但户籍制度改革应该避免在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后引发新的社会冲突与群体对立。

    因而,就目前来说,户籍制度改革宜稳妥推进,需要由中央主导改革计划,因为仅靠地方政府可能会引发新的不公,比如有些地方就会对外来人口设置学历、技术等门槛。补齐户籍制度短板,实现人口自由流动,更重要的还在于剥离附着其上的社会福利分配,使其回归到仅仅作为对人口进行登记管理的必要手段。这个结果的实现,恐怕还需教育、财政等各个部门的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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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为何户籍制度改革几乎遭到所有市长反对?


     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淡化户籍的功能


     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镇化品质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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