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批官员拿好处不办事,权力地位强势?

2012年12月28日 07:13   来源:法制日报   朱昌俊

  12月25日,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在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谈到“切实改善发展环境”时十分激愤,称“有些部门、有些干部过去是要有好处才办事,现在就是拿了好处也不办事,喝完了酒,吃完了饭,泡完了脚,屁股一拍就走人,什么事也不办,什么问题也不帮企业解决”(12月27日《经济日报》)。

  湖南省委书记在经济工作会议上如此激愤表态,恐怕真如他自己所说,“这个问题已经很严重甚至十分严重”。此外周强还提到了迎接、评比。

  虽然省委书记批评的是某些官员,但上述两个问题很难说是个别官员的问题,而是更指向政府与市场的核心议题。比如政府自身如何定位就是个问题。“办事”一词在某种程度上就与政府应该具备的服务性存在一定的冲突,其本身就带有企业有求于职能部门的意味,而在规范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与政府应该是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所以要改变“拿了好处才办事”和“拿了好处也不办事”的灰色现实,首先就要树立平等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理念,相关的改革也应该围绕这个宗旨进行。

  第二个问题很显然是前一个问题的升级版。如果说“拿了好处才办事”和“拿了好处也不办事”说明政府在与企业的衔接过程中存在非规范的“弹性”,名目繁多的评比审查则是以一种看似程序化的规定动作来强化这种“弹性”。不仅使得企业的经营负担被加重,更进一步说,一些叠床架屋的评比、检查,本身就为权力寻租和变现开辟了现实渠道,变为权力设租,某些政府部门也借此强化了自身的强势地位。

  当然,还有一点值得重视。与“拿了好处也不办事”相对的是,在招商引资上,一些地方政府往往穷尽一切手段,为投资商大开方便之门和绿灯,这看似与“拿了好处也不办事”的恶劣态度相矛盾,其实背后都与权力的强势地位相关。

  在这种非平等而畸形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企业一方面只能忍气吞声,另一方面却可能选择“用脚投票”。从长远看,发展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的不可忽视的软实力。省委书记在经济工作会议上大为激愤,不难理解。

  事实上,在前不久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了“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这些规定意在为企业和社会放权,从制度上清理权力的不当作用空间和“乱伸手”现象,其实也是间接规范政府与社会以及市场的关系。彻底断绝“拿了好处也不办事”,必须落实这两个“凡是”,从制度上阻断政府部门对于企业的不合理干预。

  拿什么消解省委书记对于不合理的发展环境的“激愤”?看似复杂,其实无非是重新审视和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约束权力,还政府自主发展权。当政府试着以“服务者”的角色去履行必要的管理和服务责任时,便会不拿好处又把事办好。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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