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执法车被曝闹市区遛狗,这算什么?

2012年12月21日 07:05   来源:红网   乔志峰

  湖南执法车被曝闹市区遛狗,回应称系朋友搭便车。有网友发帖称“公车威武,大白天亮着警灯闹市区遛狗玩”,帖子附有照片,显示一辆牌照为湘K·5008A的公路管理局执法车车内伸出一根绳索,绳索末端牵着一条黑色大狗。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确认车辆是局里路政执法车,系该局路政大队驾驶员李翔驾驶着湘K·5008A路政执法车在日常路巡下班途中,巧遇一个朋友,该朋友带着狗,要李翔顺路带其一程。碍于情面,李翔让朋友上车,带着狗经过冷江大桥送朋友回家。(12月20日《潇湘晨报》)

  每次公车私用的问题被曝光,涉事单位总能找到一些“说辞”,有“顺路吃海鲜”,也有“工作之余顺便游玩”,一个比一个冠冕堂皇,一个比一个有“说服力”。现在又来了个“朋友搭便车”,究竟是真是假,恐怕也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了。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说法还是很“耐人寻味”的——执法人员捎带朋友,也算是“学雷锋做好事”嘛。至于为啥还要牵条狗,那就更好解释啦:现在执法讲“人性化”,再讲点“狗性化”,也算是“大爱无疆”的体现嘛。

  日前,一名网友发帖称,自己开面包车出去买四样菜,然后放在面包车后厢,被交警部门以“违规载货”为由罚了200元。开车买菜成了“违规载货”,那么开车带人算什么?执法车“为狗服务”又算什么?老百姓的私家车连带点菜都要罚款,执法车却带着狗满街转悠,难道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公车私用是个老话题,类似问题只有经过网友曝光才得以暴露,也早已成为常态。公众对此深恶痛绝,相关管理却依然难有成效。由此甚至还催生了一些自愿监督公车的“专拍哥”,例如河南摄像记者吕建福,3年时间拍摄了数千张公车私用、违规驾驶与停放的照片,并在网络上公布,因此数十个公务员被处理。吕建福的勇气是值得钦佩的,但“曝光数千处理数十”的现实却让人心生苦涩。这样的管理力度,又怎么能遏制公车私用的丑陋现象呢?

  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决定对李翔做出停岗一个月、罚款500元、公开检讨并全局通报批评的处罚。停岗,还发不发工资?如果工资照发,岂非成了“带薪休假”?罚款500元,根本不算啥,随便公车私用几次就回来了。至于所谓的“通报批评”,我实在想不出跟“罚酒三杯”有多大区别。如果都像这样拿不出真正的力度来,公车私用的问题再过一百年恐怕也得不到解决。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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