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争论日趋激烈 打破分省录取制度可行吗?

2012年12月04日 15:40   来源:华声在线   

  【导读】异地高考到底应不应该放开?如何在兼顾非京籍务工人员及其孩子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损害北京家长和孩子的利益?现在,在不少论坛、贴吧,持不同观点的人们在网络上的争论日趋激烈,北京市民与一些非京籍人士甚至在网上辩论起来了。

异地高考

  新闻解读:

  打破分省录取制度才能解决异地高考难题

  近年来,异地高考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对开放异地高考持有迥异的立场,尤其在流入人口多的北京、上海、广东地区,更是如此。

  发生这种情况是在情理之中的。这种立场差异,是由我国当前的高考制度确定的,在分省按计划的集中录取制度之下,追求高考公平,对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来说,成了“零和游戏”:在本地户籍人口看来,开放异地高考,外来人员将侵占本地人的高考利益。

  我国的高考录取制度,是将高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各省的,如此一来,招生计划就成为本省户籍人口的蛋糕,与这一制度对应,各地此前都实行按户籍报名的基本规定。很显然,这一制度安排是我国高考录取地区不均衡,以及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根源所在。

  由于发达地区,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高等教育资源丰富,因此北京、上海等地的高考录取指标多,高考竞争激烈程度远低于其他省市。另外,各省区内的区县,为了在省内“瓜分”高考资源,尤其是名校资源,就集中优质资源到少数重点学校,制造了基础教育的“县一中”现象。这些都是与教育公平的理念背道而驰的。

  开放异地高考,是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国选择推进异地高考的思路,却是在现行高考制度框架范围内,由各省市适当放开高考报名的条件限制。这一思路,在流入人口不多、高考竞争激烈的地区,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在人口流入多、高考竞争程度相对弱的地区,就很难行得通,将面临十分严重的本地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员的利益冲突。而不论怎样设置高考门槛,都没法彻底解决异地高考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要推进异地高考,就必须寻求改革的思路,直面制造不均衡的根源: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如果打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全国重点高校不再把招生计划配置到各省,而是在全国范围内招生,高考按户籍报名的制度也就失去存在的土壤,异地高考这一问题也就不存在了。全国各地的任何考生都可以在任何地方报名考试,参加学校录取。

  我国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是在1977年恢复高考时确定的。在当时的状况下,这一制度有一定合理性,有利于高考秩序的建设和高校的规范招生。但是,随着高等教育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已出现诸多不适应的问题。

  一方面,单一的分数评价、录取标准,让基础教育严重陷入应试教育的窠臼,大学则由于缺乏招生自主权,而没有办学的特色。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带来人口流动的规模加大、速度加快,原有的“画地为牢”的管理模式已然落后。更重要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正如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这就需要重新审视传统的高考录取制度了。只有打破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才能消除与这一制度挂钩的高考报名户籍限制,也才能落实和扩大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既促进教育公平,也提高教育质量。

  具体而言,我国的高等院校可以分三类,实行不同的招生。全国重点大学,由于是国家举办,因此,应面向全国实行招生,招生方式可以为“全国统一考试+高校自主招生”。

  目前,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已有30多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只需要更进一步,即打破与集中录取环节的嫁接,就可实行不分户籍的招生,由此彻底实现异地高考。

  以北大为例,该校的自主招生笔试,就是全国范围内的联考,各地考生都可报名参加。如果参加联考被北大自主招生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要求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不就实现了任何地区报名,自由申请入学吗?

  还有一类高校是高职高专,这类学校目前面临比较严重的生源危机,从学校的办学要求和受教育者的需求来看,这些院校完全可以实行申请入学、注册入学的方式,考生只要有高中同等学力,就可不限户籍自主申请,这就解决了大半的异地高考问题——高职高专的录取指标占所有高考录取计划的一半左右。

  至于各地举办的本科院校,由于这些院校为当地政府出资举办,因此把招生名额更多给本地考生,是合理的。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州立(省立)大学,都存在在本州(本省)招生比例最大的情形。

  由此可见,只要下定决心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彻底推进异地高考并非不可能。事实上,只有推进高考改革,才能消除高考按户籍报名的制度存在的土壤。

  而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所确定的高考改革思路,也正是如此。纲要明确提到,要推进“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评价”的考试招生新模式。这应该成为我国解决一系列围绕升学考试存在的问题的基本思路。(熊丙奇)

  公民论战异地高考的积极意义

  俗话说,理不辩不明,事不说不清。对于异地高考,放开与否,不能听任单向的自话自说,而需要倾听与权衡利益相关方的声音和权益,求取两者之间最大的公约数,从而形成体现公意的公共政策。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论战,在经过媒体报道后,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和视野下的这一论战,有助于催生一个成熟的“和而不同”的公共空间。

  但令人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在公共空间,我们还没有形成这种对话的生活习惯。一是因为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中,缺乏这种对话的平台和渠道,二是不同阶层的群体话语权严重失衡,即使是对话,“话筒”往往也是掌握在少数既得利益群体的手里,信息不对称,话语权不平均,使很多所谓对话和论战流于形式。

  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其公共空间里总是充满着各种诉求。而成熟的“和而不同”的公共空间,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容许自由的、理性的、不受威胁的辩论,从而使各种诉求都得以宣泄与表达。正因为如此,公共空间的话语总呈现出多元而非单一、互补而非独断的特点。在异地高考放开与否的问题上,无论是非京籍务工人员的草根,还是作为习惯了低分上大学的北京家长,谁也没有权利独占或垄断话语权,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将自己的话语视为不言自明的真理。异地高考放开与否、如何放开,必须是在互相商谈、协商和辩论的基础上,最终由对话的双方或多方达成共识。

  这种论战,尽管可能还不怎么成熟和理性,甚至还有点火药味,但它终究具有启蒙的意义。尤其是经过媒体报道的放大效应之后,这种论战,客观上有助于伸张市民阶层的利益要求,积累参与论战以及“围观”论战公民的气质修养,催生、培育与呵护一个“和而不同”的公共空间,进而潜移默化地促进社会认同,最终结晶成为国家权力、制度设计和公共政策的合法来源。(石敬涛)

  微言大义

  @占海特: 享受公平教育是作为公民的权利,而推动教育公平则是作为公民的义务。

  @Benson丶jun:排外的心里在中国还是很严重的,人人都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哎,再次验证了人都是自私的。

  @国王农场:支持辩论,全民大辩论。

  @装茶叶的坛子:贫困地区分数线应该低于北上广等大城市,大城市的学生享受较好的资源,理应考高分!

  @文不弱:支持这样的辩论多一点,每个人都能表达自己的看法,这样或许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会进步,我们彼此才能去伪存真。哪怕彼此立场南辕北辙,可以更好的看不同观点,寻找共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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