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苏州市委组织部曾两次通过猎头公司选拔7名市管领导干部,在全国开创了聘请猎头公司参与领导干部选拔的先例。此后,苏州陆续采用这种方式选拔干部共21名,分布在城建、规划、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最高职位为副处级。(1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在人们的印象中,猎头公司为用人单位物色的人才,多为企业高管、稀缺人才甚至影视演员之类。但苏州市委托猎头公司所甄选的,却是将被赋予一定公共权力的官员。能否选拔到不辱使命的合格官员,关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那么这种创新之举能否经得起合理性、公平性等方面的考量,其利、弊是什么,都值得深入探讨。
把最适宜的人选拔到最适宜的岗位上,选拔的范围当然是越大越好。选人的视野越开阔,选人的机制越灵活,越能将出类拔萃的人才选拔出来。而现行的官员选拔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更类似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制中选人。狭窄的选人范围,僵化的选人机制,并不能有助于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苏州市通过猎头公司选拔官员的积极意义,就在于打破了官员选拔的封闭性。猎头公司作为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以一种更具专业化的眼光和市场化的方式选人,有利于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以猎头公司这种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模式来选官,毕竟还面临着诸多考问与隐忧。首先,此举是否符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其合法性就面临着质疑。既然要求公务员凡进必考,那么猎头选官是否涉嫌为一种游离于法律制约之外的选拔规则?其次,猎头公司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选官,并不是从事公益事业,其自身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那么,一些投机钻营者是否会将此视为混迹于官场的一条捷径,从而收买猎头公司,导致猎头公司丧失独立性和公正性,也是猎头选官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
因此,对苏州通过猎头公司选拔官员的创新之举,理性的态度就是持谨慎的乐观。既要肯定其在破除既往那种“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选人积弊方面的探索性意义,更需在实践中对这一举措进行完善,对其潜在的隐患防微杜渐,这样才能使猎头选官这一创举健康有序地推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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