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宣布,首批全国80家景点于“十一”黄金周前门票降价,平均降幅37%,其中13个景点实行免费。第二批约100景点也将于近期公布降价信息。业内人士指出,首批80家门票降价的并非当地最知名的游览景点,接下来公布的景区将有望包括著名景区。(9月23日《京华时报》)
“十一”黄金周之前下调部分景点门票价格,尽管多是非著名景点,但对游客而言也是一场“及时雨”,不仅降低了旅游成本,而且也会改变心情。再加上高速公路节日期间免费通行,利好消息不少。对地方政府来说,景点门票降价就是最好的“广告”,将会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拉动地方经济。
尽管如此,相比全国8000多家旅游景点,此次降价的景点数量还是太少了,即使第二批100家景点跟着降票价,数量也少。而且,在某些降价的景点中,不排除有的景点门票降价,里面服务价格上涨;也不排除门票降价同时,服务跟着打折。
应该让景点门票降价这场“及时雨”来得更猛烈些,让更多人享受旅游福利,也让旅游经济成为这一轮稳增长的助推器。首先,以政策措施促使更多著名景点加入降价队伍。景点热衷涨价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门票经济”,二是“成本上涨”。显然,“门票经济”是小利,降低票价吸引游客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才能带来更多税收和利益。因此,应从观念上纠正“门票经济”,降低门票价格。
不可否认,成本上涨会推动门票价格上涨。但是,景点门票价格的成本是否合理,还需要审查和论证。尽管此前很多景点票价经过听证,但由于成本不透明,听证也就变成了走过场。所以,需要重新全面审视景点票价,挤一挤“水分”。如果成本确实是推动票价上涨的主要推手,应考虑通过减税免费等方式降低景点成本,进而降低票价。
其次,对于宣布降价的景点,要防止“明降暗涨”或服务打折。景点是真心降价还是假意降价,“十一”过后才能做出评价。但是,“十一”之前也应进行有效约束和监督。比如,规定门票降价的同时,景点内服务价格不准上涨;比如,旅游部门应以明察暗访、鼓励举报等方式,监督降价景点的服务质量。
再者,应以制度建设推进景点票价合理化、福利化。景点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应该突出公益化色彩,但目前却商业化色彩浓厚。据悉,《旅游法》或将于年内出台。笔者希望,这部旅游行业的大法不仅要明确景点的公益化属性,还要有明确合理的定价机制;不仅要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要针对景点管理者、地方监管者,在制度上明确惩罚措施。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