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双十一”临近,用户还没来得及享受购物的快乐,购物广告却已经让人不胜其扰。打开手机,启动软件时轻微晃动,屏幕上立刻就跳转到第三方购物平台;软件使用过程中离开片刻,返回时广告会再次弹出;试图点击关闭按钮,软件却继续跳转到购物页面……近日,不少用户纷纷吐槽手机软件广告带来的不良体验。
强制广告剥夺用户自主选择权
以往的电视广告和视频平台广告就像一场交易,电视和平台为用户提供内容,用户通过看广告的形式完成“付费”。而如今这些令人防不胜防的购物广告,从虚假的关闭按钮,到摇一摇、划一划之类的误触,再到高度追随新闻热点的标题党广告帖,唯一的目的就是强迫用户进入购物页面进行消费。【详细】
手机软件发布广告,本是正常商业行为。但是,不顾用户体验甚至违背用户意愿强行推送广告,就越过了“正常”的界线,也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关不掉、乱跳转的广告,不只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还涉嫌侵犯用户隐私。【详细】
让人反感的流量有意义吗?
在“双十一”白热化的商战背景下,流量竞争俨然沦为肉搏战。触发跳转类小广告,几乎以一种撕破脸的强硬姿态,宣告了平台凌驾于个体之上、算法绞杀权利的蛮横行径。这种系统性的、单向度的胁迫,构成了对“用户至上”“消费者主权”的无情扭曲与赤裸反讽。【详细】
显然,这种用户体验极差、有损App形象的商业模式,不会有太好的广告效果,反而会激起用户的抵触心理。这种短视的商业模式的危害,软件方和广告商不可能不清楚,只是,他们都已被数据牢牢捆绑。不得不说,商家确实获得了想要的流量,而唯一的受害者就是用户。【详细】
用户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当前,手机已成为大众不可或缺的日常工具,电子“牛皮癣”式的广告严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也涉嫌侵害个人合法权益,我们决不能听之任之。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手机软件的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执法力度,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详细】
技术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如果企业挖空心思追求盈利,却忽视了用户体验,迟早会受到市场的惩罚。如何平衡好盈利和用户体验,把盈利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和同意的基础之上,是企业需要更多思考的问题。【详细】
(以上综合中国青年报、南方网、燕赵晚报)
V视角:
@嘿小万同学:这几天随便点开个App都会跳转,真是烦死了。
@飞球半仙:打开App时,手机都不敢动,稍微动一下就跳转到购物平台了。
@龙跃阔空:我之前还以为手机中病毒了……
@谭道1999:开屏广告可以接受,但这种强行跳转的行为实在难忍,吃相真的难看!
@Yoursyyyyyyyy:我已经把那些购物App都卸载了!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强行跳转购物广告,为了流量不择手段,已经明显触碰到法律的红线。以用户反感为代价的营销,无异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这是逼着消费者用脚投票。真正有眼光的企业应该认识到,野蛮生长不可持续,诚信经营才能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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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