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行业“内鬼” 让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2022年06月24日 18: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工作,积极配合“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探索积累常态化监督办案的典型经验。

  中国经济网创意图 许子杰制作

  个人信息“裸奔”让人不寒而栗

  互联网时代,公众苦个人信息泄露久矣。明星等公众人物固然是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每个普通人也都可能随时遭遇。通常情况下,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除了黑客入侵之外,更常见的是内外勾结、狼狈为奸,公众对这种“监守自盗”的行径尤为痛恨。【详细

  更可怕的是,现代社会是一个大数据的社会,只要在网上留下痕迹,都会产生数据并被收集存储。这些数据一旦泄露,个人信息就会面临被“裸奔”的窘境,《楚门的世界》完全可能真实上演,令人不寒而栗。【详细

  从源头上打击泄露个人信息行为

  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的规定虽然很清晰,但因为情节通常比较“轻微”,往往没人愿意去较真,因此“内鬼”的违法成本并不高。【详细

  此次《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可谓有的放矢,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开展源头治理。严惩行业“内鬼”,提高其违法成本,倒逼那些内部人员遵规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是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屏障的重要一环。【详细

  要进一步在防范机制上下足功夫

  在以雷霆之势打击“内鬼”的同时,更应在防范机制上下足功夫,做到打防并举,从根源上铲除滋生“家贼”的土壤。比如,要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源头保护,对能够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与单位,强化行业自律与保密机制建设。【详细

  公民个人信息成为“富矿”,也成了黑产市场争夺的“唐僧肉”。为此,还要切实加强对个人信息买卖黑产的全链条治理,做到标本兼治,形成防范与治理合力,以有效避免不法分子“搞鬼”,让人们的个人信息更加安全。【详细

  (以上综合工人日报、河北日报、东方网)

  V视角:

  @国民男友: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故野:在采取常规防范举措的同时,还有必要严厉打击,以儆效尤。

  @小极光:快点治治吧,没事就一堆乱七八糟的电话。

  @不要再吃肉了:希望能赶紧行动起来。

  @抹茶泡芙:让“内鬼”一次作乱、处处受限。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有首歌词写得好,“抓贼,抓贼,偷井盖的贼呀。”网络信息时代,行业“内鬼”同样会让不少人落入“陷阱”之中。除了依法打击之外,还有必要给这些利欲熏心的“内鬼”戴上从业限制的“紧箍咒”。当然,治理这条黑色产业链仍需久久为功。惟愿,天下无贼。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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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行业“内鬼” 让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2022-06-24 18:3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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