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枉不纵,更好地保护“少年的他”

2022年06月01日 15: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2年5月30日起施行。根据该《实施办法》,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但刑期超五年的不予封存。

  创意图片 中国经济网许子杰制作

  给失足未成年人一次机会

  现实中,一些失足少年面临着“一次犯错,长期受过”的困境——看得见的刑罚早已结束,看不见的“刑罚”如影随形,影响着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各个方面。对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制度设计,对于消除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帮助涉轻罪的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详细

  司法不仅是一种惩戒,还担负着教育挽救的功能。“应封尽封”可谓仁至义尽,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也确实存在一些主观恶性极大的失足少年。换言之,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别惩处,不枉不纵,才能更好地保护“少年的他”。【详细

  宽严相济不失法律精神

  《实施办法》并非一把尺子量到底,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及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以更好地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从及时全面做好犯罪记录封存到严格依法办理封存犯罪记录查询,再到强化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的落实,《实施办法》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守护堤坝。【详细

  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切实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是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不仅彰显了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也体现了司法尺度与温度之间的平衡。【详细

  生活有希望,才不至于重蹈覆辙

  封存涉案未成年人的案底,绝不是包庇纵容,而是要使之能够重新开始。这对于降低该群体的重新犯罪率,是有直接效用的。而于少年们个人而言,生活有希望,才不至于重蹈覆辙。【详细

  要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的路走得更平坦,还需社会合力保障。比如,在认知层面,消除歧视和偏见,塑造更加友好宽容的社会大环境;在实践层面,拆除各种有形与无形的门槛,加力畅通求学、就业等社会渠道,完善相应的机制与保障等。如此,才能让更多改过自新的未成年人“重启”,在拼搏奋斗中实现人生出彩。【详细

  (以上综合工人日报、光明网、广州日报、钱江晚报)

  V视角:

  @DILA_AimeeG:关爱未成年。  

  @栗香派派:案件材料“应封尽封”,对未成年人以后的生活和成长是有好处的。

  @天法地则:封存是可以,但同时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浪子回头金不换。案件材料“应封尽封”,体现出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着重保护。刑罚有惩戒的一面,也有教育、挽救的一面。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个犯错的孩子,给予犯罪较轻的未成年人更多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他们更顺畅地“回归”社会,有利于推动社会善治。当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涉嫌严重犯罪,或是屡教不改,法律是决不纵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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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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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15: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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