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以制度规范呵护市场主体“进退自如”

2021年04月18日 0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梁瑜认为,上亿市场主体是中国经济活力的源泉。要切实完善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这一基础性制度,在抓落实上下细功夫,努力把现有市场主体的数量基础转变为质量基础,充分释放其强大动能,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继续行稳致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它将以往“放管服”改革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从提升登记便利度、设立歇业制度、解决“注销难”等六个方面,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市场主体有活力,中国经济就有动力。近年来,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仅“十三五”期间,市场主体数量就新增6000多万户,这极大地增强了中国经济的活力和韧性。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严重冲击之下,中国经济逆势增长、迈上新台阶,离不开上亿市场主体的奋力突围。

  当下,“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查显示,一季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虽达到去年同期以来最高值,但仍低于2019年四季度5.2个点,尚未完全恢复至疫情前的水平。那么,对中小企业应该怎么帮呢?关键是要找准痛点、堵点,通过改革创新、精准施策,彻底打通中小企业发展的“中梗阻”,营造让企业家、创业者安心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实际上,为了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层面已给予鼎力支持。截至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今年已经召开了11次,其中至少9次部署了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的相关工作,足见政府层面的重视程度。此次会议上通过的草案,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总结并推而广之,从制度层面护航市场主体“进退自如”,这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比如,在精简材料和环节方面,草案规定,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这从制度上让企业避免多次奔波往返于登记机关,更加便利企业的开办和经营。

  “进得来”,还要“退得出”。以往企业办理注销手续的平均期限是4个月,由于退出时间长、手续繁、材料多,不少企业选择搁置注销手续,形成了大量“僵尸企业”。这种情况有可能误导市场决策,影响市场运转效率。现在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将有助于提升市场主体的自我更新能力。

  在全球尚未走出疫情影响的当下,设立歇业制度同样意义重大。它能够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让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喘口气”,从而重整旗鼓,获得新生。

  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活得好,才能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2020年末,我国市场主体总数已达1.4亿户,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这上亿市场主体是中国经济活力的源泉。要切实完善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这一基础性制度,在抓落实上下细功夫,努力把现有市场主体的数量基础转变为质量基础,充分释放其强大动能,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继续行稳致远。(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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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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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8 0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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