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提高,契合了中国以制造业创新引领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有利于形成多研发投入多享受优惠、少研发投入少享受优惠的正向激励机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如果不是相关从业人员,或许对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意义体会不深。所谓“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际上是国家以税收补贴的方式帮助企业创新。
当前,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全而不优”,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仍然需要发挥税收在其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旨在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技术创新的主战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提高,契合了中国以制造业创新引领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定位,有利于形成多研发投入多享受优惠、少研发投入少享受优惠的正向激励机制。与此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研究对科技研发服务企业、“双创”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这些举措旨在通过税收调节作用,撬动企业和全社会增加研发投入,以此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本次会议还要求,要加强政策宣介解读,优化办税服务,精简审核流程,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把好事办好。这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还能增强企业的获得感。从这个意义上看,本次会议释放出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信号,凸显了我国以创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政策已明确,落实是关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2021年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这也意味着,从激励企业创新的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政策落地开始,将同步推出征管操作办法,为相关部门落实政策、优化税收服务提供依据,从而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促进制造业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注册税务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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