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在目前社会配套条件下,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改革红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纳税人诚实守信、据实申报;另一方面需要扣缴义务人尽职尽责、及时办理扣缴,共同推动个税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
房租抵扣个税,这件让工薪族喜大普奔的好事,却引发了房东担忧被税务局查缴出租房屋税收的恐慌,房东、中介、房客三者间正在上演一场博弈。多位税务局人士就此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1月7日《中国证券报》)
有一些人认为,房租专项扣除难实现。有房东害怕因为租客填报相关信息暴露自己的租金收入而被课税或加税,便在租客索取他们个人信息用以填报时加以阻挠。也有一些人担忧,房东的税负压力增加后,会将多缴纳的税款作为成本转嫁到租客身上,进而推高房租。仔细分析,如此担忧实无必要。
拿租房来说,在现实生活中,只要承租方不索取发票,出租人就不会主动开具发票。因此,尽管填写房租专项扣除相关信息时需要申报住房租金,但由于没有规定上传发票的要求,所以以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不会突然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另外,房租的专项扣除金额是定额的,纳税人不必填报具体租金金额,因此,税务机关不会借此掌握房东具体的租金收入情况,更不可能以此为据,向房东征收应当按比例缴纳的租赁税。
当然,对于目前出现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出台对策,给予一定的缓冲余地,真正让减税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比如,明确一年或者两年的期限内,各级基层税务部门不得以专项申报数据调查房屋出租人申报纳税情况,不得增加出租人的税收负担。同时,需强化顶层设计,注重改革的联动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纳税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其他税种的征管也产生了联动效应。因此税制改革顶层设计层面必须统筹兼顾,及时深入基层开展单项税制改革执行情况的调研,适时做出有利于纳税人减负的调整,增强改革的前瞻性,防止一头减税一头增税的情况发生。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涉及面广,具体情况十分复杂,对税收征管、纳税遵从、社会治理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目前社会配套条件下,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改革红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纳税人诚实守信、据实申报;另一方面需要扣缴义务人尽职尽责、及时办理扣缴,共同推动个税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每一个申报者要有依法纳税和享受红利的意识。对于出租方来说,不能因为税负增加就随意撕毁合同,丧失诚信经营的意识。如果出现相关情况,承租人也应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维护合同约定的合法权益。(注册税务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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