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监管整治”的经错念成垄断封禁

2018年05月23日 13:34   来源:东方网   邓海建

  近日,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8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庆祝2018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强调要加大对以游戏、文学、直播、视频等为代表的网络精神产品对少年儿童影响的监管整治力度,引导少年儿童绿色阅读、文明上网。(5月22日光明日报)

  从“暴走漫画”事件到“情感教主Ayawawa”事件,英雄与历史被消费或消解的恶例,在互联网病毒式传播之下,已经不单单是“教坏小朋友”那么简单的后果。这让人想起《消逝的童年》一书里的著名警告:不设防的电子化生活,对青少年的误导和诱导效应不容小觑。认清这个逻辑,方能弄清8部门“联合通知”的现实意义。

  去年,有关“王者荣耀”的全民大讨论,让公众与舆论达成一个共识:互联网经济的底线,当包括“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保护孩子,当然要管控好网络环境,乌烟瘴气的网络世界,对未成年人成长来说亦是灭顶之灾。因此,对“儿童邪典片”的整治也好,对网络游戏防沉迷的规制也罢,怎么约束都不为过。不过,“监管整治”这四个字,起码有两个前提:第一,责任在于职能部门、标准在于公共利益。不能一刀切,更不能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第二,监管整治的目的在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而不能成为挟私报复的手腕与商业竞争的小鞋。

  有个现象,值得玩味: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抖音发布的一则弘扬传统文化的博物馆H5在不到24个小时内被微信以诱导分享为名两次封杀。抖音短视频称——第一次以“诱导分享”的名义封杀,后在抖音短视频申诉反馈后H5恢复了正常访问;第二次在当天下午3点,抖音陆续接到用户反馈,H5分享至朋友圈后,只能自见,无法被朋友看到,等同于封杀。早在2017年始,头条系和腾讯系应用之间就存在诸般“摩擦”。孰是孰非,固然是个商业问题,谁也无须为谁背书。不过,就像一支独大的滴滴迎来“责任倒逼”、交通等管理部门要质疑其公共服务品质一样,作为一款注册用户数超10亿、日活超过10亿的超级应用,监管部门的整治恐怕不能沦为商业封杀的“利器”。

  道理其实并不复杂:在网络时代,互联网头部企业已经不单单是个“企业”角色,微信也好、支付宝也罢,乃至滴滴等APP应用,具有典型的基础软件的色彩,是架构互联网生活的关键性“基础设施”。正因如此,这些超级应用的“家规”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举个例子,若腾讯系以整治为名封禁短视频,比照此理,其也应该主动在微信和QQ里屏蔽微视、吃鸡等链接。

  瑞幸咖啡和星巴克的争议、滴滴和美团的硝烟,又或者腾讯与头条的纠葛,搁置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治框架之下,都有商榷与对辩的空间。不过,借着保护儿童权益的幌子而行垄断性竞争之实,恐怕就多有不妥、值得警惕。任何“监管整治”,都不是垄断封禁的东风;自由开放的市场、有效监管的职能,才是对儿童权益及经济社会的最大增益。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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