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乘网约车遇害 反思追责都不能少

2018年05月12日 0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周成洋认为,在乘客和司机之间,网约车平台扮演的不仅是信息的联系者,也是实际的市场受益者。消费者通过平台叫车,如果权益遭受侵害,平台显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针对空姐乘滴滴遇害一事,5月10日,滴滴有关人士回应称,滴滴顺风车平台在审核车主注册信息时,会严格要求三证验真,即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均真实有效,且驾龄需在一年以上。此外,滴滴与公安部门展开了紧密合作,对车主进行背景筛查,排除犯罪记录人员、在逃人员、吸毒者、重性精神病人等人员进入平台。车主只有通过审核,才能在平台进行接单。 

  之前滴滴已经发布了“百万悬赏”,只不过遭到的吐槽颇多。网民多认为这是一种形式主义,不然滴滴为何不在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围绕“乘客遇害,滴滴有责”的指责,滴滴在舆论上遭遇的压力不可谓不大。很多人质疑平台审核司机资质时不严谨,认为滴滴对乘客之死有责任。现在,滴滴有关人士回应称其审核是比较严格的,这是否就意味着其无责任?这样的回应又是否能够化解网民的质疑?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必须指出的是,在乘客和司机之间,网约车平台扮演的不仅是信息的联系者,也是实际的市场受益者。消费者通过平台叫车,如果权益遭受侵害,平台显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乘客遇害后,平台方应该在第一时间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并尽量充分满足受害者家属合理的要求,而绝不能以逃避的心态推诿责任。之前网上一些针对滴滴的言论,也是因为对滴滴的“态度”不满,或许有的说法言过其实,但是集体的情绪指向却很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5月11日,滴滴宣布自5月12日零点起,滴滴顺风车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停业自查整改一周;同时,其他平台业务对全量司机全面审查,运营及客服体系也将全面整改。我们对滴滴的这一举动表示欢迎,也期待此次整改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此外,需要强调,对于乘客遇害的特定环境条件,我们也有必要客观分析,而不应忌讳逃避。当网上出现有关受害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看法时,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我们反而对这样的声音比较反感。但其实,我们真的需要对此认真思考,进而降低乃至于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我们无法判断,谁会在未来遭遇不幸;我们也无法确定,在遭遇不幸时,那些客观上对施害者进行约束的条件能否成立。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放弃寻求更有保障的安全环境,决不能因此而忽视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社会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江西省青年联合会委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周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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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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