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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众议:“小鸣单车”被起诉 消委会维权的有力实践

2017年12月20日 07: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向媒体发布消息称,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12月18日中国新闻网) 

  消委会起诉单车企业实乃维权范本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网友 晏一琳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时代的新生事物,近两年发展迅速。它的出现,不仅倡导了绿色出行方式,更让共享理念深入人心。但随着市场恶性竞争的态势加剧,诸如悟空单车这样的小型单车企业相继宣布倒闭。如今,小鸣单车的经营状况也出现了异常,与消费者直接相关的押金退款难、维权难等问题则成为了公众投诉的关键词,而在处理消委会转办的投诉案件时,当事企业也是消极应对。

  对于用户个体而言,维权成本过高,为了几十块钱的押金,要去请律师、起诉,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很高,最后或许得不偿失。而对于消委会而言,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因此此次广东省消委会提起了公益诉讼,起诉小鸣单车,实乃帮助消费者维权的范本,让我们看到了消委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实际行动。

  消委会公益诉讼共享单车具有标杆意义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网友 江德斌 

  其实,小鸣单车的失败只是部分平台经营不善的一个缩影。押金难退、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非常突出,但是由于用户过于分散,每个人被拖欠的费用又不大,因此消费者往往只能听之任之,加上维权困难,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讨回,以致出现“黄牛代退押金”的怪异现象。虽然此前也有消费者对共享单车平台发起诉讼,以欺诈消费者为由,要求押金退一赔三,但只是个案,无助于解决众多消费者押金难退的普遍问题。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倒闭是正常现象,但若因不规范经营行为损害到消费者利益,那就会触犯法律,理应遭到处罚并予以纠正。近年来,共享单车发展迅猛,行业标准和市场监管却稍显滞后,导致在问题集中爆发时,监管部门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也说明,面对新兴产业的爆发式发展,监管部门应及时跟进调研,并积极督促行业规范化经营,从而改变总是亡羊补牢的状况,只有提前预防问题恶化,才能降低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有破冰意义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小鸣单车经营者存在着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以及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符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一情节,地方消协或中消协应该替消费者提起诉讼,也有义务替消费者提起诉讼。

  此次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其核心在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也解决了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难点问题。同时,其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下的押金退还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更是希望通过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及“免押金服务”等诉讼请求的提出,以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共享单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的发展。

  本文内容来源于时评作者向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的投稿,征稿邮箱:cepl#ce.cn(#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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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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