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曾多次呼吁的“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有望在江苏首次落地。
6月5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发布文件,明确提出“男性育儿假”概念。文件规定,女方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不少于十五天的共同育儿假。加上此前曾以法律形式固定的男性十五天的护理假,也就是说,女方在生育后,男方可享受最低三十天的“产假”。《新京报》6月7日讯。
生产妇女享产假,这已被人们所熟知,虽然说各地产假时间有长短,但是,妇女有享受产假的权利不容置疑。此前,法律规定的男方享15天护理假,从目前来看,在许多地方还没执行到位,现在,江苏又即将实行“奶爸假”,不由令人眼前一亮,拍手称赞。期盼这一法规早日落地,让男女共享“带薪育儿假”。
大家知道,作为产妇和家庭来说,生儿育女属于大事一桩。不但全家齐上阵,甚至连外公外婆都忙个不亦乐乎。显而易见,产妇在坐月子期间,啥事都不能干,而且还要吃好喝好休息好。照料新生儿的重担就落在其他家庭成员身上。有条件的可以高薪请月嫂,从而解决这一大难题。但是,对于那些没人手或者经济条件不允许请月嫂的家庭来说,困难很多,甚至无解。因而,设立护理假和奶爸假是育龄夫妇的共同期待。二者加起来刚好一个月,而产妇满月后有些事情就可以自己做了。这无异于是雪中送炭,解决了大难题。
再者男方通过这一个月的假期实践,既可以增强男方做家务的能力,又可以增进夫妻感情,还能减轻家中经济压力,尤其是从中体量到父母生儿育女的不易。俗话说,养儿才知报母恩。心中油然产生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念头,从而实现妻贤子孝,家庭和睦的目的。可谓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我们也知道,一项惠民新政从制定到实施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甚至经过诸多坎坷才能落地,全面推广会更难。但是,我们作为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必须要树立以民为本、民生优先的执政理念,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任何价钱可讲,更不该以任何理由以推脱。我想只要宣传到位,措施抓实,尽心尽力,做到这些并不太难。关键还在想不想干,愿不愿干。实践证明,无论是从民生需求来说,还是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来看,我们都应该积极主动去做。当然,有许多地方也正在这么做。
我们真诚期待,诸如“奶爸假”等惠民之举多多益善。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