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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孩子独自锁车内 不能只是批评教育

2017年05月11日 07:45   来源:西安晚报   ■ 朱忠保

  妈妈去面试,把一岁多的孩子独自锁在车内,还把手机开成静音。在高温下的车内,孩子热得直哭,5月9日上午10点,在浙江余杭塘宁路老板电器厂附近,交警临平中队民警华生祥在违停整治时发现一辆白色尼桑车在路边违停。华警官走近,朝车内看了看,发现情况不妙。车里有人,但却是一名小女孩。“小女孩正在车内哭,当时太阳已经很大,她闷在车里已是满头大汗。”因为一直联系不上孩子的妈妈,交警只好砸车救人。(5月10日《钱江晚报》)

  如果不是交警及时发现,及时救出孩子,后果不堪设想。然而,民警对如此糊涂的妈妈,却只是进行了严厉的教育。什么叫“严厉的教育”?不就是板着面孔训斥几句,严肃批评吗?这样的教育能警示这个妈妈吗?能警示其他监护人吗?

  炎热的高温下,车内温度上升很快,将孩子留在密闭的车内,极易发生中暑甚至窒息等意外事件,这是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家长都知道的事情,可不少家长还是我行我素。网友质问,为什么孩子的父母罔顾孩子的安全,却没有被依法惩治?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铀等13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失职(疏忽)行为“入刑”的建议》,呼吁追究失职监护人责任,在刑法中增设“儿童监护疏忽罪”。建议中提到:“我国儿童的第一死因是意外伤害。中国每年近1000万的孩子受到意外伤害,死亡儿童达到10万,平均每天死亡270余名。而这些伤害事件中,大多数与监护人的疏忽失职直接相关。”大部分儿童面临的最大风险并不是疾病,而是伤害,而伤害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监护人失职而导致的意外发生。就在全社会高度关注孩子被锁车内死亡的去年,仍然发生了十多起热死孩子的事件。

  随着“父母不小心导致孩子死亡”类型的新闻不断被报道,越来越多的人倾向用刑罚惩罚疏忽大意的父母。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比如“儿童被遗忘在车内闷死”这样的事情,几乎就没有刑事侦查介入的先例,更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不负责任父母的一种纵容。

  作为将孩子带到世界上的人,父母理所应当为孩子构筑第一道安全屏障。只有监护人因为失职导致孩子意外伤害被追究法律责任,才能对其他监护人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只有强化了监护人责任,孩子才会更安全。如果不强调监护人的责任,就无法给予儿童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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