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70年产权到期无条件续期 搁置争议聚力发展

2017年03月16日 14: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在3月15日的总理记者会上,总理在回答“如何解决房屋产权70年问题”时表示“可以续期,不须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并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法律规定不明晰为争议埋下伏笔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遗憾的是,物权法并没有就如何续期,该不该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核心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规定。这就为后来的争议埋下了伏笔。在物权法制定之初,中国的商品房市场兴起没几年,续期的问题并不尖锐,但是现在,随着一些地方无法续期问题的出现,已经到了不得不直面的时候。【详细

  人们到底在焦虑什么

  对于“70年宅地使用权”的说法,民间一直焦虑不止,因为这涉及到每个家庭的具体利益,如果没有法律保障,没有政策支撑,谁都担心70年宅地使用期限一到,“家”会不保,自己没地方住,子孙后代没地方住。【详细

  在个别房价高企地区,“接盘侠”往往五六万一平米买下剩余使用年限不足30年的“老破小”。对他们而言,即便象征性征收部分续费,也很难接受。毕竟,他们之前的买家为何无需负担?楼龄眼看着撑不住几年了,再续几十年恐怕意义也不大。【详细

  总理回应增强公众恒心

  仔细阅读总理此次回应会发现有所不同:其一,总理既提到“有恒产者有恒心”,又提到用法律来保障,释放出“用法律来保障‘有恒产者有恒心’”这一信号。从总理表态来看,有可能用法律把“可以续期,不须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固定下来。如此将给产权人增添“恒心”。

  其二,总理此次表态“没有前置条件”,这又给公众送出一颗“定心丸”。也就是说,产权到期房屋,续期也好,交易也罢,都没有前置条件来限制。这意味着,此前舆论争执不休的一个问题——产权到期后续期是否交费,似乎有了答案,即续期不用交费。这显然与很多公众的想法是一致的。只有续期不交费,才能更好体现出保护公民不动产。假如续期收费,则不符合“保护”的意思。【详细

  恒心需要法律来稳固

  《孟子·滕文公上》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可见,古人早已意识到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而今,产权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尤其在稳定人心、推动社会发展方面,更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详细

  民众的恒心既来自于恒产,也来自于法治环境的稳定和可预期。土地问题,毕竟是根本问题,只有用法律的方式约定下来,才具有了决定意义,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定心丸”。【详细

  微言大义:

  @海光墨影:不谈永久产权,怎么谈房产税?

  @辉-HanFeiChen:不是很明白,既然70年产权到期无条件续期,那为何还要设置70年产权?

  @京东校园白条:首先,我得先买个房。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根据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续费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但关键的问题是,房价尤其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透支了很多家庭的未来消费。对中国人来讲,房子已经太重,很难再承受更多,这恐怕是当时定下70年期限时也未能预料到的局面。这也提示我们,解决中国的问题要靠发展,而“70年产权到期无条件续期”无疑可以搁置争议,为发展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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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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