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被偷后,陈潇用发帖来宣泄自己心情,并公开抱怨后来才提醒自己的男性路人。不谴责小偷却埋怨提醒者,陈潇遭到网友集体炮轰。几天后,帖子中的男性路人以当事人身份跟帖解释,称自己当时离陈潇较远,是追上去才提醒,之所以未动手,是因为小偷有几人,自己也担心打不过等。事情原本可以到此为止,但陈潇又抱怨这名男性路人应该以“跑几步,假装喊我”等提醒自己,再次遭到网友炮轰。(11月2日《成都商报》)
“路见不平一声吼”这样的义举有错吗?多数人,不仅不认为这样的行为有错,更会为这样的“义举”竖起大拇指。但是,就是有这样的人较真。按照被失窃者陈潇的说法,“事后放屁跟没说有什么不同?善意提醒应该是事发当时,不是过后,自己不敢见义勇为,就不要说这些废话!”不过,听起来“自认为”很有道理。
不过,行“义举”者王海也有自己的说法,归纳起来,一是距离远;二是当时抱着孩子;三是对方是团伙作案;四是虽有义务告知,却没义务去抓小偷。还有重要的一条“要是我去抓了小偷弄来摆起了(注:受伤)你又会怎么做?你会出医药费还是会照顾我家里人一辈子?”这也正是问题核心所在,“为了救你,我受伤了谁会照顾?”
说就实在话,在社会中行走,我们每个人都会有遭遇困难的时候,或突发疾病、或遭遇盗匪、或遭遇天灾等等,仅凭我们自己的力量难以躲避灾难带来的伤害。此时,最希望的是,有人能够站在自己的身边,或搭把手,哪怕是一个暖心的问候,一句善意的警示,如此就有可能让我们避免或者减少伤害。
但是,我们也应该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并不是别人不想帮自己,或者没有发觉,或者情况紧急复杂,或者有心无力,或者在通过其它方式帮助你等等。能够施以援手自然应当感激,对旁人的“爱莫能助”,也无须耿耿于怀。要知道,面对他人的突发灾难,不仅仅需要“见义勇为”更需要“见义智为”,方能使损失最低化。
因此,这样“网上隔空论战”虽是小事一桩,却也反映着多数人的处境。因为我们每个人均有可能成为“被盗者”陈潇,或者“被冤枉者”王海。在一味地指责“被盗者”陈潇,不通情达理时,我们可有曾想过自己,是否能像“王海”那样,给陌生人一个“善意提醒”,或者做出比他更勇敢的举动——制止或追赶小偷?
这个社会,永远“邪不压正”,因为有着众多“正”能量人的存在。他们,或许很普通,但却能在一瞬间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这样的力量,或许在有些人眼里“很渺小”,但请也不要忽视其所在;更不应不尊重甚至践踏这些“微小的正能量”。因此,“被盗者”的确欠“提醒者”一声谢谢。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