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打男”层出不穷 男性需要社会支持

2016年08月24日 07:29   来源:燕赵晚报   □杨朝清

  全国妇联调查显示,24.7%的中国女性遭受过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广州近五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平均每年处理家暴案件1800多宗。在有增长趋势的“女打男”新型家暴中,女施暴者打男人一巴掌力度虽有限,但让男性更不能接受的,是言语上面的伤害。(8月23日《信息时报》)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模式下,男性不仅有身份和信息优势,还在家庭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权。在“男强女弱”的背景下,女性通常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虽然古装电视剧《河东狮吼》里对丈夫陈季常家暴的柳月娥不是没有,但这是凤毛麟角的另类。

  伴随着社会变迁,女性逐渐从私人空间进入公共空间,在社会分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家庭资源配置中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女打男”新型家暴的不断增长,生动地说明:家庭暴力的本质不是体力的较量,而是权利的失衡。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夫妻双方理应地位平等、权利均等;只不过,在“女强男弱”的家庭模式下,“女打男”的新型家暴层出不穷。

  在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外出务工导致女性大量外流,缺乏社会资本的农村家庭就会面临着“娶妻难”。女子的“不愁嫁”,客观上导致她们在家庭生活中高人一等;一些丈夫会对妻子言听计从,甚至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离婚率不断增高的当下,一旦离婚,这些在婚恋市场处于底端位置的男子难以娶到媳妇;在强弱对比鲜明的格局下,一些遭遇“女打男”的男子宁可忍气吞声。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没有性别之分,也没有城乡界限。究其原因,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生存生态和婚姻状况;那些在身体状况、受教育水平、经济收入、性格特征上处于相对劣势的城市男子,同样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一些在别人眼中风光无限的能人、强者甚至是明星,都有可能在家庭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遭遇语言伤害甚至身体侵害。

  家庭暴力带给受害者的不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可是,在利益表达上,遭遇“女打男”的丈夫们却通常“有苦难言”。在现有的社会评价体系里,遭受“女打男”的男士不仅意味着身体上的矮小与瘦弱,更意味着精神上的挫败与失落;那些遭遇家暴的男士往往被视为无能者和失败者,承受着“二次伤害”。

  反家暴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不解决受害者的“后顾之忧”,他们很有可能会陷入一种“与其博弈抗争,不如忍气吞声”的囚徒困境之中。只有给予“女打男”新型家暴以应有的重视和帮助,才能让新时代的“陈季常们”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社会支持。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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