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茅台不算什么”背后的习以为常

2016年08月24日 07:16   来源:红网   

  举报人所指的领导干部搞“小圈子”聚会的问题应该不存在,当天晚上一起吃饭的有区委书记、区长、工业园区办主任和一名分管建委工作的副区长。吃饭时喝茅台酒是为了招待一名招商引资的客商,“现在招商引资这么难,我觉得喝点茅台酒应该不算什么”。此前,有网友举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区长“专用‘坐骑’伪造挪用车牌,全市党政机关换届期间搞领导干部‘小圈子’聚会,喝高档茅台酒”。(8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对于澄清举报的回复,直呼“喝点茅台不算什么”,口气之大着实令人讶异,在中央“八项规定”的严格落实和地方“禁酒令”的三令五申之下,竟仍有官员秉持如此心态,甚至“茅台”也成了一种习以为常的普通酒水,对比招商引资的“功劳”,再是贵重也不过是“小意思”罢了。

  诚然,以往官员“落马”的案例中,何尝没有类似的“领导做派”,酒要喝好酒、饭要吃大餐,觥筹交错间尽是腐败奢靡之气,甚至在中央到地方的各种严规之下,将茅台装入了矿泉水瓶,将饭桌摆进了农家乐;迎来送往、接待请吃,再是昂贵和浪费也不觉一丝可惜。在某小品中,一秘书对一桌饭菜倒了重做表示“这不常事儿吗”,而在现实中,对违规违纪乃至违法犯罪“习以为常”者也着实不少。

  一些“能吏”何尝不是如此,稍有作为便衍生出“享乐主义”思想,搞定了大项目,便认为“收点钱不算什么”;老板请求帮帮忙,便认为“送个人情不算什么”;面对奢靡享受,便认为“适当放松不算什么”。正是这种毫无敬畏、不知自律的作风,造成了群众的唾弃、公利的折损,一旦成为习惯,难免就恶化为贪污腐败,这“习惯”二字带来的贻害不浅。

  完成任务、做好工作是为本职,更是为官一任的分内之事,而之所以会衍生出“喝点茅台不算什么”的放肆之态,无非是一种没有清晰认知功过是非的本末倒置,将应尽之责看作难得的功劳,重结果收益而不重过程合理,更没有丝毫的“规矩意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列举的各类顽疾:“有的要求超规格接待,住高档酒店,吃山珍海味,喝美酒佳酿,觥筹交错之后还要‘意思意思’。”说的就是这种“不算什么”的习惯。

  喝茅台不可怕,可怕的恰是这种自认为“无所谓”“很正常”的习惯,更需警惕习以为常背后的一种日常监管缺失。堵不住小问题的口子、拦不下侥幸心理的泛滥,便愈发助长了一些人的狂妄,特别是一些所谓“大领导”,自认为上面的管不了、下面的不敢管,将山珍海味看作“家常菜”,将收礼受贿看作“合理收入”,甚至把公车、情妇当做“标配”,不小心就成为了“小官巨贪”和“大老虎”,这些都是习惯问题。

  当前所需,要的就是严规纪律的落实狠纠各类“习以为常”,让官员学会粗茶淡饭,学会克己奉公,学会清廉自律,重塑敬畏之心,使任何违纪违规的小事都成为不能触碰的“红线”。日常管不住,平时管不好,各类诱惑与松懈便要如糖衣炮弹一般袭来,届时遭到蚕食的,还是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样的习以为常还是切莫任性的好。

  文/余祖欣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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