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其中明确要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除北京外,浙江等地也出台类似文件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了规范。实行“日志式”管理、平时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50%以上。过去被视作端着“铁饭碗”的公务员群体,将面临越来越细化的考核制度,身在体制内,但是干多干少不再一个样。(7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尝试是密集的。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海南等地也出台了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浙江省规定“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温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除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还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急难险重”等重点工作情况;广东省则强调加大对8小时之外的考核。这些考核形式都将与工资挂钩。
干好干孬一个样,已经成为了顽疾。让想干好工作的公务员没有激情,让不想干好工作的公务员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这是政府和公众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平时考核”的尝试固然让我们看到了改变的决心。但是,能不能收到好的效果,关键还要看谁是裁判员?
无论考核的方式如何改变,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能当裁判员的依然是体制内的人们。公务员的工作干的好坏,谁说了算?依然是自己说了算。在一家单位里,公务员的工作干的究竟如何,即使实现了“平时考核”的细化之后,能够考核他们的依然是自己人。工资是财政划拨来的,少发了工资不可能装进自己的腰包里,谁会真的较真考核?这也就是私营企业与公职单位的不同所在。私营企业的考核,那都是实打实的,这是因为企业不愿意多花一分钱,多花一分钱他们就会心疼,而公职岗位则不同,花的钱是公家的,少花或者是多花,都不是自己的。
说到这里,我们有必要说说考核方式变革后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实施的初心,其实就是为了改变干好干孬一个样的局面。而事实上是,从有了“绩效工资”之后,公务员的激情并没有被点燃,这是因为在具体落实的时候,依然是吃了大锅饭的。有的单位压根就没有将这部分钱用于考核,而是沿袭了“利益雨露均沾”的稳妥模式。即使有的单位“绩效工资”有差距也仅仅是象征性的,是做给领导看的,一个月相差也就是几十块钱,一二百元的样子。
这就是公务员考核没有走出“人情怪圈”的见证,都是一个单位的人,谁好意思让别人不舒服?原本“平时考核”是好事情,但是当走不出“人情怪圈”的时候,当依然是自己人考核自己人的时候,谁也不愿意因此得罪人,反正花的还是公家的钱。能不能出效果,关键在于谁是裁判员?知道疼惜资金的其实是老百姓,如果考核公务员,百姓也有话语权,他们也是裁判员,就应该能发挥作用。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