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公务员的“平时考核”成为了“日志评比”

2016年07月14日 11:22   来源:中国江西网   苑坤

  “平时考核”正在被许多地方纳入公务员的考核流程。北京市刚公布的“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中,“平时考核”被明确提及。在浙江,则引入了“日志式”管理。此外,诸如河北、吉林、安徽等地,都出台了加强“平时考核”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地方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将占年度考核成绩的50%以上,有地方则将公务员的社交生活、“八小时以外”也纳入考核。(7月12日,中国青年报)

  “日志式”管理的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考核办法的进步探索。它让考核变得更加系统、精准、有效,也会更好地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将暮气沉沉的工作气氛驱散,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虽然,“日志式”管理可以对公务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动态把握,但是在平时考核中,日志不应该成为考核的唯一线索。

  有的工作日志具有“美颜”效果。工作日志是公务员用来记录日常工作的工具,也是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在记录工作日志时,难免出现一些人刻意回避了自己工作上的失误和问题,并且在日志记录中对所做的工作进行加工和润色。对于这种自带“美颜相机”的工作日志,如果真的用于考核还是要多看看它“原图”的真实效果。

  有的工作日志具有“哈哈镜”效果。有的公务员刻意去记日志忽略了工作。由于工作日志要用来进行平时考核,有些公务员便舍本逐末,把平时上班的大部分精力用于工作日志的“创作”,反而忽略了正常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草草了事,不注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但是却在工作日志中大书特书自己做出了什么特色,打造了什么样的亮点。对于这种“哈哈镜”式自欺欺人的工作日志,如果用来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情况,得出的结果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有的工作日志成为了平时考核的“成绩表”。工作日志并不能代表公务员日常工作的全部,却由于对它的错误使用和解读弄成了公务员平时考核的“成绩表”。个别地方在考核的时候,没有真正深入去了解,全面去把握,只是单纯用工作日志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好坏做定夺,这样既有失偏颇,又和设置“日志式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工作日志是我们工作“晴雨表”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做工作要真抓实干,搞考核也要全面客观,这样才能够激活公务员队伍的干部活力,这支队伍的战斗力也才能经受得住考验。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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