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的标语引导不成反成“污染”

2016年04月06日 07:3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白靖利

  “上坟祭祖时如引起火灾,除追究刑事责任外,并铲除祖坟。”湖北随州一条关于清明扫墓安全的公告引发舆论的关注。这条雷人标语不仅简单粗暴,也与传统的人伦道德格格不入。

  从广袤乡村到高等院校,从禁毒宣传到倡导文明驾驶,各级政府机关、社会组织都通过标语来宣传政策、主张,希望通过标语产生教育、引导的作用,最终推动工作的开展。因此,标语的制作与发布颇具智慧,不但要以最为精简的方式,还必须让受众容易接受并贯彻执行。

  许多引发舆论热议的标语,常常错在只顾表达的快感,却忽视受众的感受。例如从“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到“做麻黄碱,生孩子不长XX”,从“养女不读书,不如养头猪”到“抓住小偷,打死不负责”……这些标语,充斥着语言暴力。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却传递了错误的价值导向。

  让人担心的是,这种错误的标语文化,已经蔓延到了学校。例如,此前流传甚广的高考励志标语:“不努力就当屌丝”“提高一分,干掉千人”等。这些粗俗的标语,极力宣扬急功近利的价值观,实际上也是社会浮躁的缩影。

  种种雷人乃至吓人的标语,表明了制作者低下的文化素质和落后的法制意识,也反映了个别基层干部工作中的粗暴底色。所谓“言由心生”,提出要铲除他人祖坟的基层干部,恐怕平时也很难对群众和颜悦色吧。

  标语宣传,用的好了,能够成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软实力的体现,甚至成为文化名片。好的标语,首先必须讲究文明且合乎法律法规,其次还应内容清新且充满温情,读起来朗朗上口,第三还应让受众容易接受。例如四川交警用“刘翔不好当,跨栏易受伤”等方式来倡导交通文明,重庆理工大学劝诫考生不要作弊,使用的是“考试不是谈恋爱,请不要眉目传情”,这些标语,接地气的表达方式,显然更容易让人接受。

  如果仅从传播方式而言,“禁字当头”的标语将受众拒之千里之外,而各种带有恐吓、威胁和诅咒色彩的标语,不但无助于教化、引导,在引发视觉污染和感官不适的同时,还可能使受众产生厌恶、愤怒、抵触的情绪,于政策宣传和工作进展适得其反。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