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3年未办案,谁来查腐败?

2015年12月09日 15:31   来源:人民网   艾锐平

  湖南省保靖县委近日发布免职通知,免去该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房产局等县直单位纪检组共23名组长的职务。这23人中,11人是因所在单位三年没办一件纪律审查或信访件,4人因热衷“副业”,2人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3人因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节奏,3人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纪委到地方各级纪检机构,都进行了改革与调整,增设对纪检干部的监督机构,也增强了办案人员的配备。从严监督之下,令贪腐分子闻风丧胆,“不敢腐”氛围初步形成。然而,事实证明,并非所有的纪检干部都刚正不阿、履职尽责,不仅有纪检干部充当“内鬼”,为别人撑开“保护伞”,还有纪检干部懒惰成性,3年未办一件案子。这些现象,岂不让贪官们狂欢?

  普通干部懒政、不作为,危害已经不容小觑,而纪检组长甘当“不抓老鼠的猫”,是对腐败的一种变相纵容。据查,这次被免职的人中,不是热衷“副业”力不从心,就是不能适应工作节奏,懒散不做事,这种自己的堕落,不仅害了自己,也给腐败提供了滋生之机。作为纪检组长,在单位的“角色”本就十分敏感,有的甚至帮着党委做事情,大家共同吃着“同一锅饭”。纪检组长不动真格,放松了监督的视线,就等于默认了单位内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如此下去,岂有不出事的道理。

  抓老鼠是猫的天职,抓腐败分子也是纪检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得罪人在所难免,既然承担监督责任,就要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不要搞守株待兔,要主动出击。抓监督一定不能含糊,不能“做做样子”,要做得罪人的“专业户”。只有这样,才不愧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

  面对腐败和反腐败的胶着状态,纪检监察干部更应恪尽职守,无所畏惧、一往无前。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应该从纪委“清理门户”的行动中看到新常态下的变化,积极转变作风,敢于担责、有所作为,做到德才兼备,主动适应新的政治生态。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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