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丁西鲁认为,财税工作既要考虑怎么加上去,也要考虑怎么减到位。积极的财政政策唯有持续发力,企业才能真正享受到更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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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助力创业创新。
近年来,“国家减税降费清单”不断扩大,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如果把我国经济比作一艘大船,那么占国内企业总数九成多的小微企业就像是大船的“压舱石”。在经济换挡的关键时期,外部风浪越大,“压舱石”的稳定性就越重要。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推出对高新技术企业采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这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支持企业创新,从而带动产业升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了“负面清单”的管理办法,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同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年度申报制度”,也被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这进一步给企业带来便利。
应该说,这次的政策既利“当前”的经济平稳增长,也惠“长远”,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几年是我国经济换档的关键时期,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释放中小企业活力、社会资本活力、服务业活力。过去主要依靠扩大支出,大规模投资,并不是长远之计,现在,只有不断通过“精准减税”和“结构性减税”,释放企业活力,才能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另一项重要政策是决定在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分所得税试点,这一决策鼓舞了科研人员,有利于科技创新,将释放极为强大的创造力。
很重要的一点,今后工作中要继续用好“减税降费”的积极财政政策,财税工作既要考虑怎么加上去,也要考虑怎么减到位。积极的财政政策唯有持续发力,企业才能真正享受到更多优惠。
当然,政策措施的关键还在落实。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的,“不能让企业觉得‘水中望月、雾里看花’,模模糊糊‘摸不着’。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要让更多企业普遍受惠,受到激励。”(中国经济网网友 丁西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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